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法治内参! 人员查询 车辆查询 调研选题 地方中心 介绍信查询
当前所在:首页 > 基层法治 > 青岛市文康律师事务所荣获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青岛市文康律师事务所荣获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21-03-16 14:57:09作者:佚名来源: 山东省司法厅

  近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新一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以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代表名单揭晓。文康律师事务所荣获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是山东省本届唯一一家获此称号的律师事务所。

  青岛市文康律师事务所荣获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青岛市文康律师事务所荣获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是全国精神文明建设领域的最高荣誉,体现一个单位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先进性和示范性,由中央文明委组织综合性评选,每三年评选表彰一次。本次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是对文康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充分肯定和最高褒奖。

  文康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把文明单位创建作为党的建设、文化品牌、社会责任等各方面工作全面推进的综合载体,不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引导员工积极参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文明单位创建活动。

  不忘初心与使命,文康所坚持以党建促所建,通过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扎实开展,将精神文明建设融入日常工作。文康所成立文康公益慈善基金会,建立大学生教育实践基地,开办文康培训学校,文康律师积极投身各项社会活动及公益事业,参政议政,参与立法,参与调解、信访工作,多名律师受聘高校法学院任教,走进社区、校园、养老院普法,援助弱势群体等,不断发挥专业优势,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力量。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171/202011/de3f5feb-d4c5-4502-97d1-dae0445c2bd4.shtml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治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法治内参 fznc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