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11月30日至12月6日是全国第三个宪法宣传周,12月份是《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确定的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山东各地开展系列活动,将法治大餐送到百姓身边。
海阳市
为深入贯彻落实《2020年全市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暨法治宣传教育月宣传活动方案》的相关要求,推动宪法宣传教育稳步前进,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的能力,海阳市各单位多措并举,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周”活动。
诸城市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诸城市立足疫情防控大局,高站位、细筹划、强落实,多点、灵活开展宪法宣传活动。
梁山县
12月4日,梁山县在法德文化主题公园举行“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全县五十余家执法主体单位、各社会团体、大义社工普法志愿者、法治文艺普法志愿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平邑县
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按照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公室统一部署,平邑县组织全县34个执法单位在莲花山广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开展国家宪法日暨“谁执法谁普法”集中宣传活动。
庆云县
12月4日,庆云县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启动平安庆云建设“法治宣传月”启动暨“12.4”国家宪法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退赔仪式,向与会被害人发放退赔款。活动现场,通过设置法律咨询台、悬挂宣传横幅、发放民法典及宪法宣传挂历、宣传折页、摆放法治宣传展板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向过往群众宣传宪法法律知识,为群众解疑答惑,普及法律知识。
莘县
宪法宣传周期间,莘县完善实施方案,强化组织领导,突出宣传重点,扎实开展活动,全县各镇街、各企事业单位组织丰富多彩的宪法宣传活动,在全县形成学习宪法、尊崇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