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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启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2021-03-16 15:26:47作者:佚名来源: 山东省司法厅

  为推动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根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工作安排,省委依法治省办近日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在枣庄、烟台、潍坊、泰安、滨州5个市,以及济南市章丘区、五莲县、冠县3个县(区)开展试点工作。

  

《方案》明确,试点工作自2020年年终述职开始。述职述法主体范围为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在年度考核述职中也要围绕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进行述法。述职述法的方式方法主要分为结合年终述职进行述法和向委员会会议进行述法两种。
《方案》要求,述职述法内容要紧密结合全面依法治省部署要求,立足地方法治建设实际,结合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的具体职责,突出重点、明确程序、量化评价标准,推动述职述法内容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要紧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本地区、本部门法治建设突出问题,重点报告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情况、存在的问题不足以及下一步改进举措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其他班子成员法治学习、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等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
《方案》强调,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保障。试点市、县(区)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要将这项工作纳入本地区年度法治建设重点任务,认真组织实施。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可派员参加下一级党委、政府以及本级党委、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述职会议,了解掌握相关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年终述职结束后,试点市、县(区)应当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学法守法用法等情况,纳入本地区本部门年度法治建设报告内容。试点工作中要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整治形式主义突出问题切实减轻基层负担的规定要求,力戒形式主义,务求实效。
《方案》强调,省委依法治省办要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开展对市县两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试点工作的业务指导、定期检查和专项督察。有关市党委依法治市办要加强本地区试点工作的统筹,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将法治理念贯彻到各项工作中,确保试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148/202007/b80ffb38-93fa-4e67-89e2-243cba590b3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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