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科右中旗人民法院杜尔基法庭对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进行庭前调解。审理此案的法官哈斯其木格了解到被告齐某身患疾病,难以行走,无法亲自到法庭,立即与被告齐某进行电话联系,几番沟通后与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达成还款协议。
当日下午,承办法官、书记员和法警前往被告齐某家中签写调解协议。到被告家后,法官再一次向被告详细讲解了调解方案,被告齐某遂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捺印,杜尔基法庭以确认调解协议审结案件。
审理一个案件,并非仅仅停留在法庭驻地办案,更要贴近群众,方便群众。法院调解有利于化解矛盾的同时促进调解协议的自助履行,真正彻底的解决纠纷。真正做到方便当事人诉讼,拉近与老百姓的距离,有效化解纠纷,将司法为民、普法宣传落实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