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5日,连某等10人早早就来到达茂旗人民法院的立案庭,这一次他们不是来立案的,而是来领工钱的。一叠叠钞票拿到手里,60多岁的连某激动地感慨到:“快4年了,我终于拿到这血汗钱了”。
2018年连某等人给包工头梁某某提供垒砖、抹灰等劳务,可是迟迟拿不到工钱,几经催要,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2020年1月,连某等人在劳动局拿到了梁某某出具的欠条。本以为很快就能拿到工资,可是一等竟然又是一年,眼看又要过年,对方仍是推脱,几人无奈,辗转来到法院。
2020年12月底,连某等12人向达茂旗人民法院立案庭递交了起诉状,为全力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达茂旗人民法院立案庭依托近期与达茂旗总工会建立的劳动争议诉调工作室,在征得12人同意后,及时将案件委派至达茂旗总工会调解中心。
2021年1月18日,达茂旗人民法院收到了达茂旗总工会的回复函,同时也收到了10份司法确认申请书,委派总工会调解的案子有10件调解成功了,双方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包工头梁某某承诺在2021年3月15日前分两次给付10位农民工劳务报酬7.46万元。
2021年2月5日,是调解协议确定的梁某某履行第一批付款义务的日子。经法院和工会调解员的多次电话催促,在接近中午时分,梁某某携现金出现在法院立案大厅,“我一次性全部给付,不等3月份了!”梁某某进门就说,所有在场人员拍手称赞。核查协议内容、办理领款手续、出具司法确认裁定书……工作在欢快的节奏中进行,连某等农民工顺利拿到了欠薪7.46万元,大家高兴地合不拢嘴,连声点赞法院及工会调解员。
新春前夕,农民工收到了最实在的新年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