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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央法院:“13+4” 这样的做法真是赞

发布时间:2021-03-16 03:30:04作者:佚名来源: 陕西法院网

  

  

  陕西法院网讯 1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相关诉讼文书样式》正式施行。未央法院张家堡人民法庭紧跟改革步伐,11月3日,该院法官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并适用新文书样式制作了民事调解书,受到当事人点赞。

  法官通过庭前阅卷并与当事人电话沟通后,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且标的额较小,符合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条件。但由于被告现在甘肃不便到庭,遂决定通过“陕西法院微庭审”小程序开庭,并线上向双方送达了新的小额诉讼程序告知书。

  庭审中,法官秉持“简化程序,不减损权利”的原则,进一步缩短庭审时间。鉴于双方分歧不大,积极组织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线上完成调解协议签字确认,整个庭审用时不到13分钟。庭审结束后,法官适用新文书样式制作了民事调解书,4分钟内就完成了文书制作及送达工作。

  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张家堡人民法庭严格落实院党组安排部署,向改革要动力,向创新要活力,用公正高效的案件审理,让群众感受到改革带来的司法获得感。

  


原文链接:http://sx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0/11/id/556366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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