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法院网讯 12月17日,榆林市横山区法院成功审结了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河南省虞城县董某来到榆林市横山区法院,特地将一面“执法公正 司法为民”锦旗送到行法官手中,对法官认真负责的办案精神与态度表达感激之情。
据了解,原告董某某与被告某局子公司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诉至横山区法院。该案系一起劳务合同纠纷,原告就劳务款支付事宜多次从咸阳市往返横山区与被告协商,但均未果。双方纠纷仍不能得以解决且增加原告的诉累,考虑到这些情况后,承办法官为查明事实,多次往返于两地,并多次通过电话、微信向其阐明相应的法律规定和法律后果,调解不成后,行政庭迅速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判决某局子公司向原告董某某支付劳务费31万余元。某局子公司不服,上诉至中院,中院最终维持了原判决。
近年来,横山区法院始终狠抓案件质量,提升办案质效,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快速、高效调处案件,鲜红的锦旗是当事人对横山区法院法官办案的认可,该院将继续践行“不忘初心、司法为民”,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用实际行动为民办实事,认真诠释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