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也是一个鲜血淋漓的真实事件。想来令人惋惜,再回首令人顿生感慨。
那是一个明媚的清晨,我和往常一样踏入办公室。一声电话铃响打破了清晨的宁静。诉讼服务中心的同事打电话告诉我,有一个十八九岁的女孩子牵着一个男孩在门外焦急地想见我。顿时,我心头一紧,心想他们姐弟俩终于来了。他们的身份非常特殊,也很矛盾,即是一起案件中被告人的孩子,又是被害人的孩子。
改变他们姐弟俩一生命运的是一年前,他们母亲参加的一场同学聚会。在那次聚会上,他们母亲与从前的一位男同学重逢后开始了一段浪漫的婚外恋,最终他们母亲选择在一个夜晚伙同其情夫将躺在自己身边的丈夫予以杀害。悲剧至此发生。本来一个欢乐幸福的四口之家瞬间支离破碎。当时正远在大连求学的姐姐和在重点中学读书的弟弟对此毫不知情。接手审理这个案件时,最令我揪心的便是这姐弟俩的心理状态,年幼的他们将如何面对这复杂的案件情况及之后的人生。死者是他们的亲生父亲,而凶手却是他们的亲生母亲。这一残酷的事实,他们该如何面对?将来他们的生活又如何得到保障?
姐弟俩见到我后,一时之间,竟然什么都没有说。看着他俩稚嫩的脸庞,我的心里很是苦楚,在现行体制下,要怎么做才能真正帮助到他们。从姐姐口中得知,由于母亲杀害父亲后,爷爷奶奶家与外公外婆家本来就不够融洽的关系更是雪上加霜,两方老人家都不愿意处理此事。父亲的遗体自事发后一直冷冻在殡仪馆中,长达一年之久,费用无法想象。由于没有足够的钱支付学费,弟弟目前处于半休学状态。了解到这些情况后,我心急如焚,立即将此情况向领导进行了详细汇报,希望能为姐弟俩多争取一点赔偿资金,保障姐弟俩今后的学费和生活费用,希望能够解决其父亲冰冻在殡仪馆中的所有费用。
虽说我知道眼前的工作困难重重,在如此复杂的案情下,调解是否可以成功,这是一个未知数。殡仪馆既不是我们的下级单位,又不是属于同一系统的领导,要减免相关费用,可以说是天方夜谭。我的内心非常忐忑。不知道能否真的解决这些问题。
领导听取我的汇报后,非常关心此案,立即启动了“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加强了与案发地基层政法单位、基层自治组织、基层调解组织的对接。依托基层组织提供的全面详细的情况后,我们加大了调解力度,做好了三方人员的工作,为姐弟俩争取到了三十余万元的赔偿金额。依靠基层政法机关的综合协调,解决了姐姐心中一直担心的殡仪馆所需缴纳的巨额费用。
“贺姐姐,我爸爸的遗体已经顺利火化了,谢谢您。”“贺姐姐,我已经保送了学校的研究生,谢谢您的鼓励”“贺姐姐,今天我和弟弟准备去看守所探望妈妈”,当接到来自大连的电话时,我的心安稳了,稳妥了。
作为调解工作的亲历者,作为案件的承办人,我深刻感受到了调解工作中的艰辛与不易。每一次参与案件的审理,我总想刑事法律不仅仅是一把冷酷锋利的利刃,更要是一汪温暖人心的泉水。每一次参与案件的调解,我都有一种自身与当事人共同成长的感觉。“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我想,每一名法官在调解案件时都会有此心境。希望在法院的每一个悲伤的故事,都会有一个温情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