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你好!我是岳塘区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员,受法院指派对你们这起纠纷进行调解……”每当接到新的案件,我都会及时联系到当事人,一边了解案情,一边思索着案子调解的有效角度。可那一次,我却犯难了。
2019年12月,某国企家属区内,一名保姆在雇主家猝死。双方闹得不可开交,即便社区和派出所先后出面,均调解未果。死者儿子在安葬了母亲之后,便一举将80多岁老雇主及其4个年均60多岁的儿子告到法院,要求雇主家赔偿90万元。然后自己南下打工去了。
想到保姆在雇主家猝死的民事赔偿案件在我国并不鲜见,于是我开始在网上搜索,想找到一些调解参考方向。可网上更多的是业界人士从法律角度来界定保姆、雇主及家政公司之间责任划分,对于如何从情理角度入手,妥善调解好纠纷却没有参考价值。面对原告的高高在上、咄咄逼人,我真想把案件转到诉讼程序,让专业法官裁决,多省心省事啊!
可是,当我与被告四兄弟联系之后,他们殷切的眼神让我动摇了这个念头。四兄弟诚恳地表示,希望我能继续创造条件调和矛盾。虽然按照地方观念,一个外人突然死在自家,这是一件“倒了八辈子霉”的事。且老雇主已瘫痪在床多年,长期医病请人护理已然不易,4个儿子也年纪大了,家境一般,无论如何也支付不起如此巨额的赔偿金了。但他们会积极配合调解,而不愿与对方对簿公堂。怎么办?于是,我再次尝试着沟通。我查到原告电话,与其本人直接沟通。原来,原告并非死者的亲生儿子。母亲猝死他家,做儿子的十分内疚,加上旁人鼓动,促使他动了起诉索赔的念头,而自己并非冲钱而来。
了解到这些情况,我开始一轮一轮给双方做工作。先是将他们各自的现实生活状况告知对方,以期互相同情和理解。之后,我将双方想法交换并附上我个人的调解建议,谨慎地与双方协商。慢慢地,矛盾有所缓和,赔偿金额由90万元谈到了4万元。最后,原告在电话那头提出,要求被告的四个儿子春节时到自己母亲坟前燃一挂爆竹,叩几个头,与他一起尽一下“孝道”。被告四兄弟在我的几番劝说下,终于答应,随后向原告支付了赔偿款4万元。原告也随即撤诉,一度剑拔弩张的气氛悄然消散。
诉前调解,面对的是各种社会生活中的矛盾纠纷。当事人能走上法院,是对法律的敬畏和尊重。而接受诉前调解,是他们化解纠纷良好意愿的体现,我们做诉前调解工作,首先要肯定他们这一点。其次,沟通过程中,要与当事人共情,贴近他们,不管是多复杂棘手的案子,都要像对待朋友一样,倾听他们诉求,妥善调处矛盾。虽不能保证次次都如愿调解成功,但件件都要用心去对待。我是人民调解员罗淑芬,我为建设和谐法治社会而努力。
(罗淑芬,湘潭市岳塘区法院人民陪审员➕调解员,退休于湘潭市岳塘区审计局。2011年起担任人民陪审员,多次被评为市、区“优秀人民陪审员”。2017年担任岳塘区法院人民调解员,共参与调解纠纷700多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