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院网讯 2021年3月2日,湖南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将一面印有“公正高效办案 心系民情解难”的锦旗送至嘉禾县人民法院民事庭法官手中,对法官耐心高效的调解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该建筑公司承建了位于嘉禾县新城区某置业有限公司发包的建设工程,发包方近期因经营管理出现问题,导致公司财务危机,拖欠承包方工程进度款3200余万元。建筑公司负责人心急如焚,尚在春节期间即向嘉禾法院申请立案。
该案经摇号随机分案至民事庭法官欧华处。欧华法官积极启动诉前调解程序,立即联系当事人并及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仔细询问案情,征求双方意见之后,欧华分析利弊,从情理、法理角度耐心细致地给当事人做思想工作,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并签订调解协议书,当场进行了司法确认。该案从立案至结案仅用时一天,实现了当事人的诉讼目的,整个过程便捷高效,大大减少了当事人诉累,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近年来,嘉禾法院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把诉前调解作为处理案件的重要方式,积极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快速高效化解群众各类民商事纠纷。2020年,嘉禾法院立案前委托委派调解各类民商事纠纷914件,调解成功607件,调解成功率高达66.52%,司法确认案件 125件,促进了基层矛盾的快速高效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