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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中院:法治第一课——以守护之名,“未”你而来

发布时间:2021-03-16 03:18:16作者:佚名来源: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湖南法院网讯 为传承雷锋精神,认真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工作,积极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精神,3月10日,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共青团永州市委到零陵区千秋岭小学联合开展主题普法宣讲活动。

      宣讲活动以“以守护之名,‘未’你而来”为主题,以未成年保护法、预防未成年犯罪法和禁毒知识为主要内容,为千秋岭小学200余名五年级学生奉上了一顿丰盛的法治大餐。

      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巾帼法治宣讲团成员李群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丰富有趣的PPT图文为在场小学生讲授什么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受到法律哪些保护、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人民法院在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方面开展的工作、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开展禁毒教育等知识,引导少年儿童学生树立正确法治观念,增强明辨是非、守法明理、自我保护等能力,受到师生的热烈欢迎。尤其是在宣讲现场互动环节,同学们兴趣浓厚、积极参与,问答环节生动有趣,让同学们在轻松愉悦的氛围中学习了法律知识,同学们纷纷表示受益匪浅。

  本次宣讲活动是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发挥全国文明单位作用、助力法治建设、开展好常态化志愿服务工作的重要举措,也是巾帼法治宣讲团成立后的第一堂普法讲座。下一步,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发挥法院职能职责优势,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广大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建设法治永州贡献力量。

   

  

   

   

   

   


原文链接:http://hunan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1/03/id/586359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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