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法治内参! 人员查询 车辆查询 调研选题 地方中心 介绍信查询
当前所在:首页 > 法治人物 > 以审判专业化和法官职业化为牵引 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以审判专业化和法官职业化为牵引 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发布时间:2021-03-16 01:51:13作者:佚名来源: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做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决定。司法审判作为国家治理的关键领域和重要一环,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是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实践。

  2019年以来,蚌埠法院守正创新、锐意改革,积极探索以审判专业化和法官职业化为牵引,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审判质效取得明显提升。截至2020年7月底,市中院结案率85.83%,同比增长6.78个百分点,结案率及结案率同比增长率均居全省第1位。全市法院结案率80.07%,居全省第8位,环比上升4位。

  形势强化认识: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

  (一)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的重要举措。制度是安邦定国的根本,具有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面总结党领导人民在我国国家制度建设和国家治理方面取得的成就、积累的经验、形成的原则,从政治上、全局上、战略上系统回答了“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个重大命题,对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对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召开以来,全国各地、各个系统都进行了广泛地学习、宣传、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省委、市委以及省高院也对学习贯彻会议精神提出明确要求。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环节和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建成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匹配、顺应时代潮流、符合发展规律、体现人民愿望的现代化司法制度是新时代“法院人”的使命和责任。

  (二)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是应对新形势的必然要求。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一是解决今年特殊情况的需要。新年伊始,蚌埠市新冠肺炎疫情较为复杂,审判执行工作几乎处于停滞状态,疫情后出现爆发式的案件增量和新类型案件,如疫情引发的房地产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与延期交付案件交织新情况。这就要求必须有新的思路、新的审判执行模式来处理这些纠纷,要求我们法官有更高的司法能力。二是解决人案矛盾的需要。一方面,受经济社会发展、立案登记制改革等因素影响,法院案件量逐年攀升。2015年全市法院受理案件40331件,2019年达到66668件,上升65.31%,2020年1-7月,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0630件。另一方面,政法干警的编制没有增加,法官员额制改革下综合配套改革举措未全部落地,人案矛盾比较突出,这就要求我们必须通过推进审判体系审判能力现代化的方式来解决。三是提升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对司法工作理念、方式、效率提出更高要求,案件之中有社会,案件之中有大局。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涉黑恶案件审理方面,这类案件涉及人数多、时间跨度长、证据认定比较复杂,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推进专业化审判团队建设,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历史的检验。

  (三)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是提升蚌埠法院工作水平的客观要求。近年来,全市法院取得一些成绩,但从各个方面反映的情况来看,依然有不少问题。如巡察反馈的问题;市“两会”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反映的问题。这些问题涉及到审判、执行、司法宣传、诉讼服务、队伍建设等各个方面,形成原因错综复杂,但核心因素还是在于审判质效不高。实现一系列问题的解决,必须通过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在基础性、战略性的关键环节上实现新突破。当前,党中央、省委、市委高度重视法院工作,改革也进入及时巩固成熟经验转化为制度阶段,为推进“两个现代化”建设提供重要外部环境;内部来看,基层法院承担大量案件,问题比较集中,迫切需要改革来解决一系列问题;中院承上启下,手握终审权,在当地的法治建设中地位举足轻重。把握好这些机遇和条件,才能在解决问题中探出司法现代化建设新路子,书写好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蚌埠法院这一篇章。

  思路决定出路:准确把握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点和内容

  随着司法改革的推进,“两个现代化”建设呈现出不同层级、不同地域,法院在不同时期具有不同侧重点的特点。具体到蚌埠法院,就是以内涵更丰富、形式更多样、制度更成熟的审判专业化和法官职业化建设为牵引,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

  (一)审判专业化的重点

  司法工作具有内在的特点和规律,现在难以形成统一的总结或概括,但可以把法院和医院、法官和医生放在一起比较。法院医治社会疾病,医院医治身体疾病,能够从医院工作运作规程中寻找启示,建立现代化的审判工作机制。

  1.庭室职责的专业化

  建成现代化诉讼服务中心,把好分流和消化案件的首要环节。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如同医院的挂号室、导诊台,除了传统的立案功能之外,还应在案件分调裁审上下功夫。一是及时将纠纷分流到社会医院的人民调解,自家诊所的行业调解,主管部门的行政调解,快速高效的仲裁等。二是通过建立家事、婚姻、道交、行政诉前调解工作室,或邀请银行保险等机构进驻开展调解工作。三是可以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将大量的诉讼事务性工作分流出去。同时,诉讼服务中心也要主动融入党委和政府领导的诉源治理机制建设,积极做好与党委政府创建“无讼”乡村社区、一体化矛盾纠纷解决中心、行政争议调解中心的对接,推动工作向纠纷源头防控延伸,切实把案件增速降下来。

  建立速裁庭,提升简单案件的快速化解能力。速裁庭如同医院的门诊部,速裁法官就是全科医生,快速诊断处理简易案件。速裁案件要充分体现效率特点,以相对少数的办案力量在相对短的时间内审理大多数案件,做到程序简化,庭审简洁,文书简单,实现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

  成立各类型专业审判团队,精审疑难复杂案件。专业庭相当于医院的住院部,法官就是专科医生,解决疑难复杂案件,重在体现质量。基层法院可以按照“一院一品”或“一院数品”的模式继续深化和推进。中院各业务庭要分别成立刑事大要案、金融保险、民间借贷、房地产等各种形式的专业审判团队,精心研判所涉行业法律问题,做到术有专攻、业有所长。团队的组建可以是专业化合议庭,也可以采取“专业化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模式,要根据案件类型、数量来确定。

  2.审判模式的专业化

  类型案件集中审理。实行指定管辖、集中审理,既提高审判质效,又促进裁判尺度的统一,蚌埠法院在省内率先对道交纠纷、医患纠纷案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集中管辖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金融保险、环境资源等类型案件的指定管辖、集中审理。

  审判程序的专业化。主要是针对系列案件、关联案件、类型案件,为提升审判效率,采取刑事、民事、行政程序的“三合一”模式,典型的如在禹会区法院实行的知识产权案件“三合一”审判模式。除此之外,还需要在不同程序处理的关联案件中,进一步探索和深化采取刑民合一、民行合一、刑行合一模式。

  3.审判组织的专业化

  蚌埠法院成立刑事、民行专业审判委员会,着力解决审判委员会专业化的问题。同时建立法官专业委员会议前置程序,对提交审判委员会研究案件进行深度过滤。通过建立完善运行机制,确保审判委员会按照专业化模式运行。

  4.审判辅助的专业化

  审判辅助专业化也是审判专业化的重要内容。如在蚌埠市“两会”上就有代表提出,法院裁判要进一步加强专业性认识,特别是在涉及知识产权、环境资源、医患纠纷案件中涉及比较专业的责任认定时,要综合考虑后做出判决,防止可能引起不良社会导向。提升这类案件的专业化审判水平,要重点加强专家咨询库,以及专业陪审员等专业辅助力量建设。

  (二)法官职业化的重点

  法官职业化是推进审判专业化的基础和关键,要着力提升法官职业尊荣感,进而释放改革红利。主要目标是,建设一支忠诚坚定、公正司法、高效办案、清正廉洁的法官队伍。

  1.司法理念的现代化

  司法理念的现代化主要是要树立与新时代相适应的司法理念。一是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将案件置于全市发展大局中去思考、去判断,努力做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二是坚持司法为民,站稳人民立场,贯彻群众路线,强化服务意识,做好诉讼指导、风险提示、法律释明等便民服务,避免“冷硬横推”等不良作风。三是公正廉洁司法。法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忠实于宪法和法律,审慎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确保实体公正、程序公正。四是遵守司法礼仪。法官应当严格遵守各项司法礼仪,保持良好的仪表和文明的举止,维护人民法院的尊严和法官的良好形象。

  2.司法能力的现代化

  司法能力是实现职责使命之基。这次疫情就是对法官司法能力的重大考验。一是服务保障大局的能力。如何在个案之中特别是在系列案件、关联案件中,实现服务保障大局,这是新时代中的一个重要能力。二是庭审驾驭能力。当前,庭审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庭审直播已经常态化,对法官的庭审能力提出更高要求。三是运用信息技术的能力。信息化在提高审判效率,强化法院管理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促进和保障作用,要善于运用信息技术解决办案中的困难和问题。

  3.职业保障的现代化

  全面实施法官单独职务序列管理,形成法官等级按期晋升和择优选升的常态化机制。蚌埠法院创新举措,全力推动上下级法院、各类人员之间的交流任职工作,以落实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为突破口,积极争取市委支持,解决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年龄老化和待遇问题,着力强化职业保障。

  4.职业监督的现代化

  有权力,必受监督,这是一条基本原则。但监督的方式必须与时俱进,具体来说是推动理念、方式和监督主体的三个转变,通过建立案件管理系统、类案强制检索、完善主动接受党委人大、纪检监察及人民监督形式等举措,实现从个案的监督向类案的监督转变、从事后监督向过程监督的转变、从内部监督为主向内外监督并重转变。

  机制保障落实:有序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实施和深化

  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谋定后动,又要蹄疾步稳,关键在于健全机制保障,抓好行动落实。

  一是建立理论课题研究先行机制。今年年初,围绕审判专业化、法官职业化建设,蚌埠中院成立两个专项课题组,组织专班进行理论调研,就审判专业化、法官职业化工作开展的目标定位、实践路径开展相关研究,目前已形成《蚌埠法院审判专业化和法官职业化建设调研报告》,将为司法实践提供智力支撑。

  二是完善实践探索同步跟进机制。蚌埠中院按照审判专业化和法官职业化建设的重点和内容,明确各基层院和业务庭室目标任务,各司其职推动实践探索不断深入。立案一庭负责现代化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围绕“两个一站式”和支撑保障审判专业化要求,加强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形成以人民为中心的诉讼服务新格局;立案二庭负责速裁团队的实践,围绕案件繁简分流、简案快审、文书简写等内容开展探索,及时总结经验,形成制度规范;各相关业务庭负责专业化审判团队建设,结合我市法院实际,组建家事、婚姻、道交等传统类型的审判团队,做好金融保险、环境资源、房地产类的团队组建工作,着力在统一裁判尺度、法律适用、以案释法上下功夫;各基层法院在组建好自己的审判团队同时,积极研究可以指定管辖、集中审理的案件类型范围,以及诉讼程序上可以提高效率的改革项目,及时推动实施。

  三是强化制度落实服务保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人才保障。2019年中院顺利完成60名干警的职级套改和晋升工作。2020年4月完成27名中层正副职选任及轮岗交流工作,全面启动上下级法院挂职任职交流工作。举办全市法院“双治讲堂”,邀请名师大家进行辅导讲座,提高干部队伍的政治水平和法治能力。加强考核推动质效保障。开展全院核岗定员定责,细化人员分工、明确职责范围,形成职责分明、相互配合的工作格局,有效增强工作合力和提高工作质效。突出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对全体员额法官实行办案大排名,科学合理制定评价标准,对办案质效进行量化比较,与晋职晋级、评先评优挂钩,激发员额法官创先争优意识。

  

  

  


原文链接:http://ah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0/12/id/5641039.shtml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治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法治内参 fznc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