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为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维护国家安全,国家安全部颁布了《公民举报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共5章24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等法律法规,对国家安全机关实施举报奖励的条件、方式、标准和程序进行了全面规范。
《办法》出台的意义
国家安全的根基在人民、力量在人民,人民的认同和支持是维护国家安全的不竭动力。制定《办法》,有利于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的热情,广泛凝聚民心、士气、智慧和力量,夯实国家安全的群众基础,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坚实屏障。
制定《办法》是应对严峻复杂国家安全形势、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必然要求,也是引导、规范和激励公民举报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有力举措,有利于从更大范围、更广领域组织动员人民群众,提升全民维护国家安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发现、防范、化解国家安全风险提供有力支撑,为进一步做好国家安全工作提供重要保障;有利于以部门规章形式对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奖励工作进行统一规范,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正面引导、强化激励,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提升举报奖励工作专业化法治化水平。
《办法》的鲜明亮点
——明确举报渠道。《办法》明确了公民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包括拨打国家安全机关12339举报受理电话、登录国家安全机关互联网举报受理平台网站www.12339.gov.cn、向国家安全机关投递信函、到国家安全机关当面举报、通过其他国家机关或者举报人所在单位向国家安全机关报告,以及其他举报方式。
——明确奖励机制。《办法》立足鼓励公民举报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细化和明确了国家安全机关实施举报奖励的条件、方式、标准和程序。规定获得举报奖励,应当同时符合三个条件,一是有明确的举报对象,或者具体的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线索或者情况;二是举报事项事先未被国家安全机关掌握,或者虽被国家安全机关有所掌握,但举报人提供的情况更为具体详实;三是举报内容经国家安全机关查证属实,为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发挥了作用、作出了贡献。
《办法》结合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奖励既往实践,明确奖励实施方式包括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并根据举报发挥作用程度、作出贡献大小,划定了4个等级的奖励标准。
——明确举报保障。《办法》提倡和鼓励实名举报,但考虑到一些特殊情况,公民也可以匿名举报。同时,《办法》明确,国家安全机关以及依法知情的其他组织和个人应当严格为举报人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举报人身份相关信息。因举报危害国家安全行为,举报人本人或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国家安全机关请求予以保护。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国家安全机关认为有必要的,应当依职权及时、主动采取保护措施。
——明确法律责任。《办法》明确了举报奖励相关工作中,追究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责任的6种情形、追究举报人责任的4种情形和追究举报人所在单位责任的2种情形。其中明确规定,举报人不得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不得弄虚作假骗取奖金,不得恶意举报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不得泄露举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
国家安全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国家安全机关将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发挥职能优势,汇聚起全社会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合力,同人民群众一道构筑起反间防谍的钢铁长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