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苦再累,我也不会放弃他。”
“我们都不能放弃,法院一定会竭尽全力帮助你们。”
11月21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潮阳区人民法院三级法院干警一同来到潮阳区贵屿镇,看望因交通事故致严重颅脑损伤的申请执行人廖先生,并送达司法救助决定书。
廖先生原来是一家人的支柱,是亲戚邻居口中“什么活都接,特别勤快踏实”的后生,如果没有2020年10月那场车祸,一家人的日子本可以越过越好。
事故发生后,案件经潮阳区法院审理,肇事方刘某应赔偿廖先生医疗费、医药费、残疾赔偿金等费用,但刘某在支付3万余元后,名下便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陷入僵局。
另一边,廖先生的妻子廖女士掏空了家底给他做手术、抢救,但瘫痪加上癫痫时常发作,需要高额康复费用和医护费用持续投入,再加上两个老人和四个孩子,生活的重担全压在廖女士肩上。
法院干警进到廖先生家里时,第一眼看到地上堆成小山的手工品。
“他现在一刻都离不开人,我做这些可以守着他,又能赚点钱。”廖女士一边给廖先生拍背排痰,一边讲着每天要给他按摩、翻身、擦洗,还要争分夺秒多做一些手工,“药不能断,孩子要上学,多赚一点是一点。”
生活的苦难浓缩在几句话里,透出一股坚韧,撼动在场所有人的心。
当事人在挣扎向上,法院也应积极作为,于是便有了这一次国家司法救助。
执行案件“终本”之后,潮阳区法院将廖先生的情况上报汕头中院,汕头中院司法救助委员会高度重视,经过实地走访调查、认真核查材料、综合评估,最终定下以司法救助为廖先生一家提供“托底”保障的思路,并判断出该案符合三级法院联合救助的情形,便呈报至广东高院。
“高院和中院都决定救助了,程序会加急办,你们可以松口气了。”深知廖女士一家有多渴望一笔“续命钱”,在汕头中院的努力推动下,三级法院同时开通司法救助绿色通道,经过依法审查,一个月内确定救助方案。
将司法救助决定书送到廖女士手上时,广东高院干警还不忘鼓励她:“一定要坚定的相信自己,坚持才有希望。”
12月3日,罗伟洲接到廖女士的电话:“三级法院一共15万元的救助金都到账了,真的非常非常感谢法院。”
“以后如果还有什么困难,我们的联系方式你都有,记得跟我们说。”罗伟洲知道,司法救助金到账并不意味着结束,把温暖送到当事人心坎上,让当事人常怀希望才是根本。
11月21日,另一宗三级法院联动司法救助案件的决定书也被送到申请人郑先生手上,扶起又一个困难家庭。
这是粤东地区首次以三级法院联动进行司法救助。今年是国家司法救助改革政策落地10周年,一直以来,汕头法院紧紧围绕群众关切,坚持“应救尽救”理念,持续探索联动救助机制,畅通司法救助渠道,努力实现救助效果最大化,着力防止“因案致贫”“因案返贫”,以法治力度提升司法温度,悉心呵护当事人心里的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