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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发布继承纠纷典型案例 弘扬互尊互助和谐家风

发布时间:2024-12-11 05:05:37作者:佚名来源: 四川长安网

  继承制度是有关财富传承和弱者帮扶的重要制度,处理好继承纠纷,直接关系到家庭幸福和社会安宁。为切实发挥司法裁判规范、评价、教育、引领功能,最高人民法院从全国各地法院报送的案例中精心挑选,选取两批共计8个案例,将先后予以发布。12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第一批4个案例,主要涉及遗产管理人等民法典新增制度的适用、裁判标准的统一,以及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等做法。

  

  为使遗产得到更为妥善的处理,民法典新增遗产管理人制度,规定了遗产管理人的选任、职责、权利等。案例一中,人民法院主动向当事人告知关于遗产管理人的规定,指导分居国内外的当事人共同选定遗产管理人,完成清理遗产、制作遗产清单、报告遗产等事宜,最终引导各方当事人就遗产分割达成和解协议,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案例二中,人民法院适用民法典有关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制度的规定,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认定。

  

  司法实践中,对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否作为遗产继承,存在不同理解。案例四中,人民法院通过案件裁判,明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以户为单位取得,农户内家庭成员依法平等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户主死亡后,该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属于其遗产,不发生继承问题,户内其他家庭成员在承包期内可以继续享有承包权益。本案处理为此类案件的审理提供了参考和借鉴。

  

  妥善解决继承纠纷,需要重视调解工作,并善于运用多元化解纠纷机制。案例一中,人民法院积极借助村委会、房屋征收指挥部的力量,为案件化解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案例三中,人民法院参与了纠纷处理的全过程,提前介入、指导调解,与当地基层自治组织、综治中心协力促成当事人,矛盾的化解,后又进行了司法确认。之后当事人还将遗产捐赠给了村委会,最终用于修缮道路、惠及友邻,既解法结又解心结。

  

  孙陈亦/文

  


原文链接:https://www.sichuanpeace.gov.cn/gcsy/20241205/29292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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