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纪委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第一协作区驻政府机关、发改委、财政厅纪检监察组积极发挥综合监督自治区重要经济部门的优势,认真落实“政治监督深化年”部署,紧扣自治区党委政府重点工作,找出政治监督任务“最大公约数”,确定将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作为共同监督主题,凝聚合力,携手推进,取得明显成效。
以资源共享的理念,构建协作区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协作区建立了联席会议、联合监督、协作办案、联合调研、互观互学等制度机制,轮值组长单位驻财政厅纪检监察组牵头召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驻政府机关、发改委纪检监察组积极参与研究协作事项和监督工作方案,整合监督资源,对15家综合监督单位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情况开展联合督查调研。督促财政厅履行全区财政监管职责,提请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财政支出管理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的通知》,提出8个方面16条具体措施,要求全区各地各部门单位严格“三公”经费和三项费用管控,严禁超标准、超范围列支。严格落实经费预算总额控制,制定《自治区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规范公务接待活动经费支出,核定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控制额度。协作区联合举办财会业务培训班,邀请审计监督、财政预算资深专业人员为各纪检监察组、各监督单位机关纪委、财会人员授课,为提升各部门单位精准编制预算、规范管理财务奠定基础。
以敢于斗争的精神,强化财政支出执行合规性监督。协作区强化联合调研督查,同时调动财会监督和审计监督资源进行专业监督。财政厅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对预算执行实施动态监控。财政厅和审计厅共同建立过紧日子评估机制,选取区本级20个部门(单位)开展过紧日子评估,重点关注“三公”经费和三项费用、部门预算整体压减和执行进度、资产配置和盘活等情况,评估结果通报有关部门,形成联动机制,对审计反馈的94家未严格执行财政管理规定的单位进行通报约谈,并与下一年预算安排挂钩。各部门单位坚持落实“三公”经费预算只减不增的要求,提高财政资金分配效率和使用效益,在公务活动中严格落实相关定额标准,“三公”经费和三项费用大幅压缩。机关事务管理局推进机关事务标准化、信息化工作,“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度同期压减7.92%;政府办公厅三项经费支出较上年同期下降43%;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实行“十不开会”规定,优化培训计划、严格控制培训规模和班次,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自治区审计厅通过预算执行进度推动重点项目落实,限制非重点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显著提升。
以精耕细作的方式,集聚财力保障自治区重大工作部署。协作区着眼自治区财政资金使用效能,紧盯政府投资项目和“五稳五优”保障措施实施加强监督。自治区发改委严格落实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加强项目必要性、可行性、可能性研究论证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严控新建政府项目,充分论证资金筹措方案,确保各渠道资金完全闭合、不留缺口,未论证或论证未通过的,不予办理审批手续。同时,严格清理规范在建项目,经评估优化建设方案、压缩投资规模,量力而行推动城市建设和产业发展。通过以上措施,防止铺张浪费、劳民伤财,脱离实际、“寅吃卯粮”,守住不发生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底线,挤出更多的财力用于公共事业和民生保障。自治区财政厅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着力提升资金使用绩效。一方面,实施稳定“三保”支出、稳定化债资金、稳定中央专项资金、稳定地方配套资金、稳定涉及考核事项的支出的“五稳”措施,确保财政平稳运行。另一方面,精打细算实施“五优”措施,对“项目打捆”、不够细化项目进行优化,根据绩效评估结果进行优化,对一般性支出进行优化,对非重要非紧要支出进行优化,对不科学不合理支出进行优化。截至目前,已压减优化自治区财政资金共29.78亿元,腾出资金更好地保障自治区重大项目实施。(驻财政厅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