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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罗湖法院妥善处理法与情 让“力度”与“温度”并行

发布时间:2024-11-23 13:06:37作者:佚名来源: 广东政法网

  “妈,我搬走了,但您还是我妈,您年纪大了,要照顾好自己,有啥需要就打我电话……”

  随着最后一箱物品被搬上了车,梁小霖(化名)告别了母亲,轻轻走出了家门。

  这是一件母子间的赠与合同纠纷案件。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郑立薇法官在执行过程中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以柔性司法助力当事人修复母子关系。

  房产风波生矛盾

  2024年正月初九,火红的灯笼还没摘下,郑法官就收到了这件充满“火药味儿”的母子执行案。

  林奶奶在20世纪80年代与丈夫离了婚,当时约定两个还在上学的儿子由林奶奶抚养。为了挣钱养家,林奶奶每天天没亮就去工厂打工,深夜再回家洗衣做饭,就这样辛苦奔波了三十几年,两个儿子也渐渐褪去稚气,成家立业。

  本以为苦尽甘来,终于可以享受天伦之乐,但林奶奶的身体积劳成疾,却亮起了红灯。2016年,缠绵病榻的林奶奶决定将自己的房和地按实际占地面积平均分给两个儿子,随后签署了赠与协议,并约定了养老事宜。

  为方便林奶奶日常就医,梁小霖将自己分得的房子中的一间腾出来给母亲居住,兄弟俩轮流照顾母亲。但时间久了,梁小霖认为自己对母亲付出更多,愈发觉得财产分配不均,心中的不满越来越大,多次与母亲发生口角,甚至向母亲索要租金,林奶奶一怒之下,搬去了大儿子梁大霖(化名)的住处。

  “连警察都上门了好几次。”林奶奶认为无法和梁小霖共处,决定“收回”财产。2022年,林奶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赠与协议,梁小霖返还涉案房产。

  法院经审理判决支持了林奶奶的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梁小霖迟迟不愿腾空房产,林奶奶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梁小霖收到法院发来的搬迁通知书后,气不打一处来,将所有家具都锁进了房间,自己一家人搬离了涉案房产。

  “咚!”房门锁上的那一瞬间,像一根刺,深深地扎进了梁小霖和林奶奶的心里。

  柔性执法暖人心

  家庭纠纷不像经济纠纷,双方关系在经历争吵、诉讼后已千疮百孔,简单的就案执行不仅无法止争解纷,还可能产生次生矛盾。考虑到亲情纠纷三言两语说不清,郑法官决定直接到林奶奶家中,当面进行沟通。

  “我养了他几十年了,房子也送给他了,他还向我要租金,用尽一切手段和我作对,哪有这种儿子呀!”站在楼梯口的林奶奶横眉怒目,紧紧攥着前来调查的郑法官,往屋子里走。

  近百平的房子,家具却不见几件。“他把东西都锁在这间屋子里了。”顺着林奶奶手指的方向看去,老式的球形门锁紧紧扣住房门。

  “林奶奶,家人不是外人,如果法院用强硬的手段清退后,你们日后如何相处?您先别急,我们一定好好和他解释……”面对林奶奶的怒气与泪水,郑法官苦口婆心地劝解。

  俗话说,最亲莫过母子。可眼前的这对母子,虽然同住一城,距离却是那么遥远。郑法官深深思索着,该怎样拆除他们之间的“心墙”呢?

  从林奶奶家中出来,郑法官打通了梁小霖的电话,希望以背对背调解的方式,为母子之间搭起沟通的桥梁。

  电话里,郑法官表明身份后,那头就传来了忙音。初次沟通并不顺利,但郑法官不气馁,接下来的几个月,她和助理多次通过拨打电话、上门家访等形式联系梁小霖。不知道吃了多少次闭门羹后,梁小霖渐渐放下思想包袱,愿意和郑法官讲述自己的想法。

  “既然是要恢复到原本的状态,那就应该像小时候一样,老妈带着我和大哥一起居住,我怎么就不能住在房子里呢!”

  “我也是这个家庭的一份子,也不是无缘无故闹她,我就觉得她偏心、不公平……”

  这一次的电话沟通,让郑法官清楚地意识到,梁小霖在意的不是涉案房产,而是与母亲赌气,且其对于生效的判决存在理解偏差,或许通过释法说理,能打开他的“心结”。

  “小的时候,母亲一个人把你们兄弟二人带大,给你们遮风避雨的港湾,但这不代表父母的房子就当然得是你们二人的财产。从人身关系上来说,你们当时还小,母亲给你们提供住所,这是她在履行抚养义务,但从财产关系上来说,房子是父母的财产,就算他们百年之后,发生了继承,还要先考虑父母是否立有遗嘱,要尊重父母真实的意思表示。况且,我看过你们当时签的赠与协议,约定的是房和地都按照实际面积均分,这也不是偏心的表现呀。希望你能明白这其中的法律道理,想想母亲这么多年实属不易,不要再寒了她的心,也希望你们能用心陪伴年迈多病的老母亲……”

  郑法官趁热打铁,从情理出发,融情于法,娓娓道来地释明法理,并告知其法律后果。

  “法官,让我再想想。”沉默半晌后,电话那头传来了梁小霖闷闷的声音。

  解开“心结”展笑颜

  半个月后的一天,郑法官正在埋头看案卷,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打破了办公室的宁静。

  “喂,请问是郑法官吗?我是梁小霖。我想约您和我母亲见面聊聊。”郑法官放下电话,感觉事情有了转机,心里暗暗给自己打气,一定要帮助这对母子重归于好。

  8月14日的天气还算不错,又见面的两人在四方的餐桌上相向而坐,熟悉的房间里少了往日的争吵声,梁小霖时不时挠挠鼻子、抓抓头,林奶奶的手也是抬起了又放下,两人不约而同地看向了坐在中间的郑法官。

  “林奶奶,今天我们来,有一部分原因是小霖说有些话想和您当面说说。俗话说,牙齿也有咬到舌头的时候,一家人一起生活难免有磕磕碰碰,我们今天都心平气和地聊聊心里的事儿……”

  郑法官打破了沉默,引导双方袒露心声。梁小霖哽咽地道出了多年的内心感受,林奶奶也从开始的指责、不解变为了一句句叹息。经过一下午的交谈,双方打开了“心结”,在法官的见证下签署了和解协议,梁小霖向母亲承诺,将于9月1日前清出个人物品。

  10月15日,郑法官再次前往林奶奶家中送达结案文书。还没到门口,就听到“吱”的开门声,紧接传来林奶奶喜悦的声音。

  “郑法官,你们来啦,快请进,快来看看我新布置的房间!这几个月天天给你们打电话,还当着你们的面发脾气,真是太不好意思了!哦,对了,昨天小霖来了电话,说这个周末带孩子来看我,我还在想着做些拿手菜给他们,孩子们成天在外打拼,也蛮辛苦的。”

  林奶奶拉着郑法官,三两步就走进了那间敞开的房门,曾经堆满家具的房间如今一尘不染,不仅换了新床,衣柜也挂上了林奶奶的衣服,阳光穿过窗户洒在林奶奶的脸上,是那么温暖。郑法官舒展了眉头,笑着说道:“最重要的是‘心结’打开了,你们满意呀,比什么都好!”

  家事案件的执行,“执”的是法,“行”的是情。罗湖区人民法院在执行案件中秉持“如我在诉”的理念,注重妥善处理法与情的关系,让“力度”与“温度”并行,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画出法律与亲情的最大同心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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