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榆树市人民法院大岭人民法庭庭长李道明成功调解一起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既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又让孝道得以彰显。
原告崔某经营着一家老年公寓,为老年朋友们提供托老服务。2016年至2018年,王大爷一直在崔某经营的老年公寓内生活,但因其子女都无力支付养老服务费,王大爷的外甥女婿即被告张某主动担负起王大爷的赡养义务,承诺替王大爷给付养老服务费,与原告崔某签订一份服务合同,约定服务内容及付款事项。到达约定的付款期限后,原告崔某家中急需用钱,便向被告张某索要王大爷的养老服务费,奈何张某资金紧张无力支付欠款,崔某将张某诉至榆树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为,本案不同于一般的服务合同纠纷,一纸判决不能解决实质问题,在征求双方同意后,承办法官遂积极组织调解工作。
“张某,你的一片孝心,我们都非常敬佩,你愿担负起你爱人舅舅的养老费,可见你是一个非常孝顺的人,我相信崔某也是被你这种精神感动了,但是她现在也确实出现困难了,2万多块钱说多不多,说少不少,但是在真有困难的人面前,有可能就是‘救命稻草’,希望你也能理解崔某的难处,先把这个钱给了,将心比心,人家对你宽容了,你也应该回报人家不是!”
“法官,其实我真想给,但是我现在也真没啥钱,我这个舅舅也是自己一个人,挺可怜的,我不管真就没人管了,这才把这钱揽到自己身上,但法官你说得对,将心比心,崔某当时我俩签合同时,给我留一年时间,也确实做到位了,我也不能差事,等着,我现在就筹钱把这钱给上!”
听到被告张某这么说,原告崔某也主动放弃部分利息。
“张某也是个孝顺人,我不能让天下有孝心的人寒心,利息我就不要了,希望你也理解我的难处,要不是真的急用钱,我也不会这么着急!”至此,一场特殊的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