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富顺县检察院办理的富顺县某街道村民小组与四川某文化公司土地流转费纠纷支持起诉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守护“天府粮仓”典型案例。
10年前,富顺县某街道8个村民小组与富顺县某生态农业公司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约定8个村民小组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出租方式整体流转给富顺县某生态农业公司经营,后经双方协商,富顺县某生态农业公司将合同中全部土田转让给四川某文化公司。四川某文化公司未支付2019年、2020年提低流转费220余万元,村民反映强烈。富顺县检察机关在开展“政法干警下基层”活动中了解到情况后及时介入,为村民提供法律帮助。
富顺县检察院引导案涉村民小组提出支持起诉申请,富顺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富顺县检察院指派检察官出庭支持起诉。5个村民小组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二审中,在检法两院共同努力下,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确定四川某文化公司以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土地流转费。因该系列案件关乎老百姓的生计问题,检察官定期开展案件回访,跟进了解执行进度。
2022年8月,案涉款项全部到位。年过八旬的黄老太激动的握着检察官的手说:“太感谢你们检察官了,如果不是你们的帮助,我们都不知道如何是好。”
据悉,富顺县检察院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土地流转租金拖欠、土地撂荒等纠纷隐患及法律风险问题开展调研,形成报告反馈给相关部门。同时,与富顺县法院等6家单位会签《关于防范和打击虚假公证、虚假劳动仲裁、虚假农业承包合同仲裁的若干意见》,为当地土地流转合法有序、土地利用最优提供保障。此外,协同县农业农村局对全县土地流转情况进行摸底,重点对流转土地面积5000亩以上及经营管理风险大的乡镇加强监督,督促乡镇政府将土地抛荒治理和村集体经济发展整合推进,通过土地流转复耕复种闲置土地2280余亩,防止耕地“非农化”和“非粮化”。(陈丽丽 杨洋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郭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