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法治内参! 人员查询 车辆查询 调研选题 地方中心 介绍信查询
当前所在:首页 > 法治纵横 > 陕西:法律援助惠民生暖民心

陕西:法律援助惠民生暖民心

发布时间:2024-10-26 18:48:31作者:佚名来源: 陕西政法网

  

  “请问这里是提供法律援助的地方吗?我真的很需要你们的帮助。”9月20日,恰逢陕西法律援助宣传服务月活动开展之际,保洁员张洁与其所在公司因请假及工资问题产生分歧,被迫离职,遂来到西安市碑林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值班律师在确定张洁符合法律援助的标准后,详细介绍了法律援助申请的条件和程序,当场受理了她的法律援助申请,指派律师为其代写诉状,代理案件,通过法律途径为她解决问题。

  法律援助是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环节,关乎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的权益保障,是暖人心的重要民生工程。

  今年以来,陕西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全面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扎实推进法律援助标准化建设工作,持续开展全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提升年”“法律援助宣传服务月”“千人万卷法援案件大评查”等活动,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城乡一体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不断促进全省法律援助服务均等可及。

  目前,陕西各级法律援助共接待来访咨询93881人次,12345热线接听267415通,办理各类援助案件22568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服务触角再延伸

  法律援助是通过法律手段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基本生存、生产生活问题,关乎经济困难群众和特殊案件当事人的权益保障。

  今年以来,省司法厅以贯彻实施法律援助法为牵引,实现了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先后制定《陕西省推动法律援助工作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印发《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推动各级政府把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组织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提升年”“法律援助宣传服务月”等专题活动,推进法律援助标准化建设,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实施的法律援助新格局。

  陕西省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以来,将民事行政法律援助范围扩大到婚姻家庭、邻里纠纷、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事项,将民事行政法律援助对象扩大到农民工、城市困难职工,军人军属等群体,将“一老一小”作为全生命周期服务的两个重点,把经济困难审查标准放宽至“最低社会保障标准的两倍”,努力做到应援尽援。

  “省法律援助中心在市县两级政务服务大厅、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设立法律援助实体服务窗口,在镇(街)设立法律援助受理窗口,开通特殊群体‘绿色通道’,简化申请流程,畅通服务渠道。”10月12日,省司法厅法律援助中心相关负责人说,法律援助中心还在12348陕西法律服务网提供政策指引、线上咨询和受理法律援助申请,落实“5小时办结群众法律咨询服务”要求,方便群众在线获取法律援助服务,建成集政策公开、咨询服务、文书传输、监督管理于一体的“智慧法援”平台,让“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预约办”逐渐成为法律援助新常态。 

  “七彩光”驿站暖人心

  为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切实保障经济困难群众获得必要的法律援助,省司法厅法律援助中心立足省情实际,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

  省司法厅将县级以上法律援助机构建设纳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考核指标,107个县(市、区)完成法律援助机构应建尽建目标,依托司法所、行业部门设立援助工作站1842个,依托律师事务所、人民调解组织建立援助联络点2000余个,配备专职人员927人,注册援助志愿者1520人,基本建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到人的服务网络体系。西安市法律援助中心推出的“七彩光”暖心服务驿站便是其中之一。

  “七彩光”暖心服务驿站集合了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推介、法律援助服务指引、免费法律咨询、法治宣传、志愿服务及培训交流等便民服务功能,是西安市法律援助中心打造的全新开放式、交流性、综合性一体化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平台。驿站突出法律援助“暖心”服务。

  40岁出头的王某为进城务工人员,与某公司签订劳务合同,负责项目高空作业,约定公司对王某进行指派、调度及奖惩、考勤等,以及按月发放较为固定的报酬。

  今年年初,王某在工地进行高空作业时,不慎从高处摔下,脚部受伤。事故发生前该公司没有为王某缴纳社保,事故发生后也拒不配合其申报工伤,拒绝按工伤标准赔偿。面对卧床在家的王某,王某家属焦急万分,于是来到“七彩光”暖心驿站咨询求助。

  针对王某的情况,作为法律援助律师的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孙晗宁结合王某提供的劳动合同、微信工作群沟通记录、考勤打卡记录等证据进行了分析解答。孙晗宁还协助其对申请工伤需要的申请表、证人证言、诊断证明、劳务合同等资料进行了梳理,并告知家属可以在社保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前几天,相关部门已经确认了老王的工伤可以获得赔偿,太感谢您了!”9月26日,王某家属给孙晗宁发来微信表示感谢。

  高质量的法律服务是法律援助工作的生命线。陕西省法律援助工作切实维护了受援群众的合法权益,让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亲身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阳光。

  宣传服务形式多

  “原来通过手机就可以享受公共法律服务、申请法律援助。除了热线和网站,光小程序就有这么多贴心功能,真是太方便了。”在第十七个全省法律援助宣传服务月活动启动仪式上,快递小哥周凯体验了公共法律服务小程序后,对此赞不绝口。

  法律援助宣传服务月期间,全省各级法律援助中心均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服务活动。活动聚焦广大群众基本公共法律服务的实际需求,整合服务资源,创新工作方式,完善便民措施,主动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广泛宣传法律援助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聚焦特殊群体、弱势群体,提供更加精准、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用情用心用力办好每位受援人托付的法律援助案件。

  法律援助宣传的脚步,在不断延伸拓展。延安市延川县法律援助中心就与延川县北关小学开展法治与心理健康社团活动,通过上法治课、心理学课、军训、排练法治情景剧、排练模拟法庭、外出参观法治研学基地、去烈士陵园参观学习等活动,教育孩子遵纪守法培养自信心。

  此外,9月中旬,渭南市还成立了临渭区残障人士法律援助工作站,为残障人士提供法律服务和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由具有丰富残障领域法律服务经验的律师通过法治宣传、预约接访等方式,为残障人士提供免费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转交法律援助申请等多形式的法律服务,不断加强法律援助力度、提升公益法律服务力量。

  法律援助是一项民生工程。做好法律援助,对落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原则,保障司法人权,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和改善民生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记者 梁爽)


原文链接:http://www.sxzf.gov.cn/html/15/145630.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治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法治内参 fznc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