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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岁孩子未入学,变更抚养权!

发布时间:2024-10-22 08:04:51作者:佚名来源: 湖北长安网

  这是新学期开学第二天,7岁的小梓如往常一样,跟着爸爸来到麻将馆,在烟雾缭绕的屋内,听着麻将声,靠着一餐外卖,混过一天。

  屋内人声嘈杂,屋外不远处的小学书声琅琅。小梓时常向学校的方向张望,渴望能有一天跟同龄的孩子一样,背上书包,走进学校。

  

  小梓2岁时,他的爸爸妈妈经法院调解离婚,小梓跟着爸爸生活。因没有经济收入,小梓一直跟着爸爸出入麻将馆,靠打牌为生。因为赌博输了钱,唯一的房子也被抵押了。

  “小梓已经7岁了,还没有上过一天学,每天生活这么不健康,我做妈妈的怎么受得了!”小梓妈妈多次催促、劝说爸爸送小梓入学接受教育,均被爸爸拒绝。

  

  爸爸无力负担梓梓上学费用,也坚决不同意变更抚养关系,导致妈妈无法给小梓办理入学手续。

  开学第二天,妈妈来到赤壁市人民法院莼川人民法庭,向法官咨询维权办法,请求法院立案。不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行为,莼川法庭第一时间受理了此案。

  “7岁多的孩子,正处在成长的重要阶段,正是接受教育的黄金时期,父母对孩子的成长是负有重大责任的,不送孩子读书是违法的,万不能因一时的错误观念而耽误了孩子的一生。”受理本案后,承办法官宋文芳十分痛心。当即联系小梓爸爸,但爸爸拒绝露面和沟通。

  

  “一纸判决不能解决根本问题,涉及未成年人抚养的大事必须谨慎对待。”莼川人民法庭积极联合当地村委、司法所、妇联等部门,协同配合,上门了解情况,耐心释法说理。

  多方努力下,爸爸态度有所缓解,愿意坐下来,重新商讨抚养权的问题。

  庭审中,小梓妈妈认为,爸爸把婚姻的不幸转嫁到孩子身上,以种种理由拒绝母子相见,也剥夺了孩子接受教育的权利。“我能给小梓更好的生活和学习环境。”

  小梓爸爸则认为,自己承担了小梓的日常开销,提供了住处,现在孩子在姐姐家,可以帮忙照看。“如果变更抚养权,孩子妈妈得给付我3万元的前期抚养费。”

  

  法院认为,鉴于爸爸没有尽到保障小梓健康成长的抚养保护义务,也不能满足小梓对亲情关爱的情感需求。综合考虑,法院将小梓的抚养权变更给妈妈。

  “你记得在规定期限内付清费用,得配合爸爸行使探望权……”“你每月可以探视4天,寒暑假可以接过去同住10天,但得遵循孩子意愿,不要影响孩子学习……”宋文芳逐一叮嘱,两位当事人点头示意。案件成功调解结案。

  

  抚养权变更当天,小梓顺利入读赤壁市某小学。宋文芳在该校担任法治副校长。跟带班老师了解小梓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后,嘱托老师给予孩子更多关心和耐心,持续关注小梓的成长。

  半个月后,莼川人民法庭做了一次跟踪回访。“孩子现在都在家里吃,睡得也好,就是学习不大跟得上,不过您放心,我每天都督着呢。”小梓妈妈非常感谢法院对她们母子俩的帮助,承诺一定照顾好小梓。

  法官说法

  婚姻破碎,但父母对孩子的爱应该一直都在。做好周到安排,尽心抚养,保证孩子健康成长,是每一位父母应尽的职责。

  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中心原则是孩子判归谁最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包括是否具备亲自照料孩子日常生活起居的能力,是否尽到抚养义务,是否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等等。本案正是从这一角度出发,将小梓的抚养权变更为母亲。

  离婚了,请加倍爱孩子。愿每一个勇敢的小孩,都能被世界温柔以待!

   稿件来源:赤壁市人民法院


原文链接:http://www.hbcaw.gov.cn/fzjs/62583.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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