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佛山市检察院、三水区检察院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防城区检察院的帮助下,来自广西的小丽(化名)走上复学之路,到即将入读的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当天下午,小丽不善言辞的父亲专程前往三水区检察院,为粤桂两地检察机关送来锦旗并连连道谢。
当事人向检察机关赠送锦旗。
渴望新生活的司法救助申请人
谈起该案件,承办检察官仍感揪心。2021至2023年,在老家与年迈爷爷一起生活的小丽,因为一起刑事案件心理受到创伤,甚至有自杀的倾向。2023年10月,小丽休学,来到三水与父母共同生活,但后续的治疗、教育等问题仍困扰其一家。
时间来到2024年3至4月,防城区检察院向三水区检察院发来两封函件,希望两地联合落实小丽的异地入学以及司法救助事宜。就此,小丽的命运齿轮开始转动。
三水区检察院迅速出动,深入小丽家中,开展调查核实工作,详细了解小丽一家的经济收入、就医就学等情况。
经调查,发现小丽家中有10口人,家庭经济压力较大。其父亲靠承包鱼塘勉强维持生计,有时还要打零工。此外,经专业机构评估,小丽被认定为中度抑郁,需及时干预和治疗。
“一开始,小丽对陌生人很是抵触,和我们也不怎么说话。”承办检察官说。接触一段时间后,承办检察官发现,这个孩子其实内心敏感又坚强,她很想适应新环境,开展新生活,并重返校园。
发放7万元救助金
助力走出心理阴霾
在全面掌握案件情况后,三水区检察院多次向佛山市检察院进行报告,在佛山市检察院的指导下,三水区检察院进一步对小丽的家庭情况、心理治疗、异地入学等进行深入调查。
经调查核实,小丽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最终佛山市检察院、三水区检察院和防城区检察院一共为小丽发放了7万元的救助金。
对于小丽来说,7万元救助金有效缓解了她家庭的经济压力,也解决了后续治疗的部分费用。“不少家庭因案致生活困难,通过发放司法救助金,可以有效缓解他们在生活、就医等方面的燃眉之急。”承办检察官说。
救助金发放后,佛山市检察院和三水区检察院协助小丽联系医院和结构性家庭治疗机构,让其及其家人接受相关治疗和辅导,帮助小丽走出心理阴霾。“司法救助金发放后,帮助涉案当事人全面恢复心理健康,是司法救助‘后半篇文章’的重要内容。”承办检察官说。
此外,佛山市检察院和三水区检察院还安排专人开展系统化、细致化、常态化的跟踪回访,定期安排检察干警与小丽进行聊天沟通,开展心理疏导,动态关注小丽的治疗及家庭情况。在持续的治疗和关怀下,小丽脸上的笑容变多了,整个人也更阳光开朗了。
8月19日,医院传来了好消息,心理评估报告显示,小丽情况稳定,建议其参加集体活动。这意味着小丽符合入学申请条件,离“复学梦”又近了一步。
解决异地入学问题
深耕司法救助“后半篇文章”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临近开学,小丽的入学问题仍悬而未决。
于是,佛山市检察院和三水区检察院积极向教育部门咨询异地入学条件,协助小丽了解居住地附近学校的情况及入学规定,帮助其解决居住证问题,最终小丽如愿复学。
8月31日一早,在检察官的“护送”下,小丽到即将入读的学校办理入学手续。承办检察官注意到,一路上小丽也变得开朗起来,与大家有说有笑。在多元司法救助下,她将回归校园,逐渐回归到正常生活,书写人生新篇章。
这起跨省联动救助案件,是佛山市检察机关开展国家司法救助的一个缩影。国家司法救助是一项民心工程,是贯彻落实最高检“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的具体工作举措。接下来,佛山市检察机关将认真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用足用好司法救助制度,加强与教育、民政、妇联等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信息共享和线索移送,健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效衔接机制,努力做到“应救尽救”。
同时,完善“跟踪回访、持续关怀”工作机制,深耕司法救助“后半篇文章”,努力解决司法救助申请人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升司法救助实效,让群众真切感受到“检察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