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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总工”——记沈阳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处处长刘洋

发布时间:2024-09-15 07:19:10作者:佚名来源: 辽宁长安网

  人物简介

  刘洋,1979年生,中共党员,现任沈阳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处处长,今年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

  人物特点

  勤勉笃行,开拓进取,以扎实的理论功底、业务素质和出色的创新能力,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

  人物心声

  十年磨一剑,我们要以知行合一书写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新篇章,用实际行动见证共产党员的初心使命。

  

  最有战斗力的党支部、最有创新力的党支部、最有凝聚力的党支部……记者走进刘洋的办公室,映入眼帘的是一份份荣誉证书。“公共法律服务处党支部能被市司法局领导、同志们这样肯定,不仅是对我们支部的肯定,更是一种鼓励和鞭策。”刘洋对记者说。

  儒雅、随和,是刘洋给记者留下的第一印象。“工作中,我坚持以身作则,带领支部党员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只有队伍带好了,大家才有干劲。”正是在他的带领下,近年来,沈阳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处党支部多次获得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被省司法厅推荐为“全国青少年维权示范岗”候选集体。

  求真务实抓研究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我们要不断加强理论研究,切实把创新研究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刘洋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他多次带领全处同志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基层一线了解民需民盼。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刘洋起草制定了沈阳市《关于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沈阳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规划(2023—2025年)》,为全市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确定了工作方向和实施路线。

  “刘处长先后组织成立了沈阳市公共法律服务理论研究中心、建立了沈阳都市圈公共法律服务共建共享机制、打造了东北地区首个公共法律服务公益基金,这些为沈阳市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面建成奠定了坚实基础。”沈阳市司法局有关领导这样评价道。

  智能服务百姓赞

  沈阳市兴隆镇某村支部书记到当地司法所咨询法律问题,工作人员通过智能终端设备视频连线律师,在线律师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进行了详细解答。村支部书记非常满意并由衷感叹能够享受到如此便捷及时高效的服务,真是太好了!

  移动式网络远程法律服务终端设备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刘洋功不可没。2023年起,刘洋组织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智慧化建设,规划推进为沈阳市176个司法所全部配置“村居法务助手”设备,提供律师视频在线、法律文书模板下载等多元化在线公共法律服务。2023年10月,在国内率先实现了律师“面对面”即时视频咨询乡镇(街道)全覆盖。

  “这种线上服务有效缓解了乡村及基层地区法律服务资源不足问题,截止到目前,已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45825人次。”提起此项工作,刘洋欣慰地表示。

  创新效能再提升

  村民宋某发现邻居在其家门前栽种树木,认为不利于家人出行,还影响采光,与邻居发生争吵,并拨打了“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12348”律师进行了详细解答,提出合理法律意见。如今,百姓有啥法律问题都可以随时拨打热线解决。

  刘洋全力推动“12348”热线完成扩容升级,接线能力3年间由6万人次/年跃升至12万人次/年。

  不仅是服务提升了,他还创新建立法律援助案件同行评估和庭审旁听工作机制,全市案件质量稳步提升;持续加大特殊群体保障力度,将精神、智力残疾人等27类特殊群体、特殊事项纳入免予核查经济困难范围。

  刘洋围绕公证、司法鉴定行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建立常态化司法鉴定监管和继续教育机制,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办案数量稳居东北三省一区首位,形成了产学研一体的区域高地。

  

  在此基础上,刘洋推动行业制定《沈阳市公证公益服务办法》和《沈阳市司法鉴定与法律援助衔接规定》,引导两行业积极参与公益活动,行业社会形象得到稳步提升。

  


原文链接:http://www.lnfz.cn/news/715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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