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志丽: 法治道路上的“启明星”
□记者 黄杰 洪凌霄
人物名片:黄志丽,现任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曾获“时代楷模”“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先进工作者”等荣誉。
“人的一生如同云行水流,总是在变化,但对于一个富有责任感的人,社会角色的维度则深深铭记在其心灵之上。”走进位于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的黄志丽先进事迹展览厅,醒目的前言挂在墙上,提醒每一个参观的人,这里不只是一个人的印记,更是一个团队追逐法治理想的同行之路。
在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黄志丽如春风化雨,影响着院内每一位干警。5年来,芗城法院集体获国家级荣誉5项,省级荣誉7项,市、区荣誉31项;干警个人荣获国家级荣誉5人次,省级荣誉32人次,市、区级荣誉58人次。典型引领下的芗城法院,涌现出一大批先进个人和优秀团队。
树起更多 司法信任
“每一个案件背后都有一个故事,我们不仅要解‘法结’,更要解‘心结’,修复人与人之间的裂痕。”7月18日,记者见到黄志丽时,她刚做好一起债务纠纷案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如今,走上领导岗位的黄志丽依旧奔走在办案一线,回忆起过往,她感慨颇深。在她看来,正是这种深入群众、体察民情的工作态度,让她能够准确把握案情,最终促成当事人和解。从事审判工作以来,她先后审结民商事案件7000余件,被群众亲切称为“知心法官”。
从进入基层法院工作起,黄志丽就经常走进群众中去,观察、熟悉群众的说话方式、思维方式,总结出一套“以柔克刚”“借力开锁”等独特的调解办法。她还带领团队研修心理学、医学常识,向乡里乡亲、各行各业学习民风民俗、行业行规,并将总结出的“三个贯穿始终”(调查研究、亲和调解、释法析理贯穿始终)工作方法,以及如何和百姓交心的办案“心学”传授给团队。
多年前,在办理一起桩基款争议案时,某施工队在施工中,桩基比合同约定多打了200多根,价值92万元,但建筑公司拒不承认。由于桩基是隐蔽工程,施工队没有证据,遂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接收案件后,黄志丽四处奔走,在设计院满屋子的档案中,找到桩基施工图;在项目部堆积如山的内业资料中,找到桩基施工监理记录;在工厂仓库厚厚的台账中,找到桩基发货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最终,建筑公司无可辩驳,接受了判决。
像这样的走访调查,贯穿黄志丽的法官生涯。为了查清案情,黄志丽每年都要走访近千名群众,足迹遍布乡村社区的每个角落。
“当法官,虽然辛苦,却很充实,也从中体验到了职业的幸福感。”黄志丽深信,“迈出去的是脚步,带回来的是民心;俯下去的是身板,树起来的却是信任。”
激活更多 司法智慧
以她名字命名的“黄志丽法官工作室”,被老百姓亲切地称为“家门口的小法庭”。这种创新做法不仅提升法院工作效率,也减轻当事人的诉讼负担,受到广泛好评。如今,在芗城法院,每个年轻法官都要到各个工作室驻点值班。黄志丽一有空,也会带着年轻法官到工作室一线办公。
芗城法院“三个贯穿始终”工作法也得到生动实践。2020年金峰法庭打破基层法院仅受理一审民事案件的惯例,形成“一法庭,多团队”审判执行一体化运行模式;2021年,该院打造诉前、诉中、诉后一体化的大调解文化长廊,形成多元解纷芗城模式;2023年,该院在全国首设“执行服务中心”和“执源治理中心”,有效化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法律视角下的公正,白纸黑字、界定清晰;法律条文之外的人情冷暖,却复杂得多。”黄志丽回想起初任审判员时受理的一起土地纠纷案。判决很简单,但她回访时发现,这起土地争议夹杂着亲情纠葛,被告的90多岁老祖父临终时含恨说:“一个小小猪圈,毁了三代人的亲情。”
“到底什么样的公正,才是群众需要的呢?”这件事深深触动了黄志丽。此后,她更加严格要求自己。法庭上公正断案,法庭外不断给自己“增负”——“做一个脚下永远沾着泥土的法官”“只有把公正裁判与释法说理相结合,才能真正做到案结人和”。
在黄志丽的典型影响下,芗城法院涌现出一批又一批的先进典型。“全国优秀法官”黄东标就是其中之一,他在民商事审判领域成绩斐然。2019年来,他审结民商事案件1687件,年均审理难案300余件,各项指标位居全省民商口法官前列。
“黄志丽法官的精神,总是激励着我要精通法律,更要懂得运用法律。”黄东标坦言,黄志丽对他的影响体现在日常办案中。2020年,黄东标创新性地在农民工密集的施工场所设立劳动人事争议巡回法庭,搭建“调裁审”三合一劳动争议解决平台。这一举措使得欠薪案件审判质效全面提升,平均审理时间缩短至27.15天,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传递更多 司法温度
同黄东标一样,在黄志丽的影响下,芗城法院越来越多的法官坚持把裁判文书写在街头巷口的工作室中、写在田间地头的法官“门诊”里、写在对群众的暖心服务上。
“我们的工作不仅是解决纠纷,更是要让群众感受到法律的温度。”黄志丽倡导在案件审理中注重情理法的结合,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多年来,随着她工作岗位的不断变化,这种精神也深深影响着芗城法院的每一位干警。
“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卞国平就是其中的代表之一。作为执行局局长,卞国平多年来带领团队走遍全国400多个村居,行程60多万公里,为当事人追回执行款5亿余元。“我们执行工作就是把‘纸上权利’变成老百姓手中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正如志丽姐说的,执行也讲究情理法的结合。”在卞国平眼里,黄志丽的影响悄无声息地融入芗城法院的每个角落。
此前,黄志丽接手一起棘手的交通事故案。当事人无证驾驶电动车撞伤行人,伤者伤势较重。但肇事方因车辆未投保,称无力赔偿。
在审理案件时,黄志丽考虑到案件后续执行问题,便邀请卞国平一同上门走访。到当事人家中时,卞国平凭借丰富的执行经验,观察到诸多细节,判断对方可能有履行能力。之后,经过多次释法说理,肇事方表示愿意筹款用以赔偿。
“黄志丽法官办案考虑十分周全,审判和执行的联合,可以提高案件的自动履行率。”卞国平坦言,在跟黄志丽办案的过程中,他释法说理的水平也得到提升。多年来,在这样潜移默化的影响下,卞国平始终把群众司法需求的“脉动”和当事人“急难愁盼”问题放在心上,不断探索解决执行难的新路径。
责任编辑:林少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