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猪有救了!”近日,恩施州宣恩县司法局工作人员帮助椒园镇社区矫正对象刘某解决了生猪养殖难题。
刘某夫妇年逾六旬,生猪养殖是其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此前,刘某喂养的生猪多次发生非正常死亡,一直未找到原因,他为此苦恼不已。
得知情况后,宣恩县司法局邀请县畜牧中心4名畜牧养殖专家,与当地司法所工作人员一起入户走访。专家现场为刘某养殖生猪提供技术指导、给出整改意见、讲解后续服务措施和管理建议,妥善解决问题。
此次技术指导,是椒园司法所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湖北司法行政系统立足“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要求,不断拓展教育矫正途径,提高教育矫正质效,促进社区矫正对象由“管得住”向“矫得好”转变。
肖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后在荆州市公安县孱陵司法分局接受社区矫正。入矫后,分局工作人员了解到,肖某丢掉了在本地收入稳定的工作,正四处求职,却处处碰壁,家里也因赔偿债台高筑。肖某感到彷徨无助。
分局工作人员多方面了解就业渠道,为肖某推荐就业信息、争取工作机会。最终,肖某被辖区一企业聘用。
近年来,全省各地司法所加大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走访和帮扶力度,做到思想上关心、精神上关怀、生活上关爱,助力维护辖区平安稳定。
“谢谢司法所工作人员,从今天起,我要遵纪守法,好好生活。”解矫前谈话教育时,朱某动情地说。
朱某是仙桃市毛嘴镇人,因犯交通肇事罪于2022年8月被天门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两年,后在毛嘴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
在矫正期间,朱某积极配合司法所监督管理,按时参加各类矫正活动。可在今年初,司法所工作人员在例行点检时发现朱某眉头紧皱、唉声叹气,与平时截然不同。
原来,朱某父亲在春节后不幸确诊患膀胱癌,前后经历四次手术,沉重的医疗费用给家庭带来极大负担,交往两年的女朋友也在不久前分手。
多重打击使朱某整日垂头丧气,对生活失去热情。
司法所工作人员随即调整矫正方案,多次前往医院看望朱父,经常到朱某家中与其谈心谈话,并帮他拿回被拖欠的工资。
最终,朱父经治疗回家休养,朱某也在家附近快递公司找到新工作,生活逐渐步入正轨。
“我们要用心用情做好矫正教育,帮助社区矫正对象‘矫其行、正其心’,不断提升执法质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毛嘴司法所所长杨凯一对此满怀信心。
稿件来源:湖北省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