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
诞生于浙江诸暨的“枫桥经验”,植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治国理政智慧,经过长期探索和实践创造,特点日益鲜明、内涵不断丰富,从“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再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新时代“枫桥经验”从基层综合治理经验逐渐转变为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新样本,成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一面旗帜。
“枫桥”有经验,陕西有实践。近年来,陕西各地各部门牢牢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坚持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坚持因地制宜、守正创新,充分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解决群众自己的事情,不断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涌现出汉阴“321”、蓝田县“枫桥+乡约”、华阴市“六诊一疏”、宝塔区“三化联动”、留坝县“院坝说事会”等一大批生动鲜活的实践探索,积极引导群众依法办事、用法说事、靠法解纷,让“枫桥经验”在三秦大地历久弥新。
党建引领合力 筑牢平安之基
不久前,当蓝田县三里镇青羊庄二组村民老王和三组村民老魏化解纠纷、握手言和的那一刻,双方都舒了一口气,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由于同村组交界地界不清,老王和老魏两家曾多次发生口角,村“两委”多次协调均未能达成共识。2023年年底,老王将自己宅基地出租给李某翻新时,老魏夫妇以宅基地纠纷为由阻挡施工,直接导致两家纠纷成了三方矛盾。
得知这一情况后,蓝田县公安局文姬路派出所社区民警主动走访村组干部、村里有威望的长者,联合镇司法所、村委会,邀请村里老党员、村民调解员充分运用“枫桥+乡约”工作法,利用村规民约,让大家深入参与调解化解纠纷。最终,这段长达20多年的积怨烟消云散。
“枫桥+乡约”工作法是蓝田县在探索创新社会治理模式的实践过程中,发掘中国第一部成文乡约《吕氏乡约》在德治、自治方面的作用,并和新时代“枫桥经验”结合起来,推动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相融合,构建以“党建引领+网格推动+乡约传承+综合治理”为重点的蓝田社会治理新模式,是陕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作的生动实践。
如何让新时代“枫桥经验”在三秦大地持续焕发光彩?陕西将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贯穿全过程、各环节,全面发挥省委在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中的主导地位。
省委平安陕西建设领导小组、省委政法委先后制定出台《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2023年行动计划》《关于进一步弘扬延安精神 传承红色基因 以实际行动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意见》,对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出要求;出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推进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的意见》,制定5个方面24项措施推进落实;出台《关于加强诉源治理 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制度,为各级党委政府高质效开展相关工作夯实了基础。
一系列试点、探索在实践中不断丰富、持续发展。如今,在陕西,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正在不断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
基层协调联动 解决群众难题
8月26日,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法院陈炉人民法庭通过微信小程序“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在线对一起追偿权纠纷进行了诉前调解。
当日,经过陈炉法庭庭长李丹讲政策说法理,悉心做双方思想工作,原告某公司与被告张宏(化名)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在线签字确认了调解内容,以此保障非诉解纷取得实效。
近年来,陈炉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建源头预防为主、非诉机制挺前、法院裁判终局的“三角形”诉源治理工作法,推行“三化源头防控、三联非诉解纷、三解诉内治理”的“三个三”工作机制,推动矛盾纠纷见之未萌、化之未发、止之未讼。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统筹推进乡镇(街道)和城乡社区治理,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工程。陕西各级基层组织、主管部门和单位积极履职尽责,综合运用纠纷调处、权益保障、法治教育、心理疏导、救济救助等方法,促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公证等非诉讼解纷方式有效衔接,推动群众事心双解,真正解群众难题,让人民群众幸福感不断提升。
为了方便群众,县乡两级以综治中心为主体,打造“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实现群众诉求一窗受理、一站式接待、一条龙服务、一揽子解决。同时,搭建倾听群众呼声、发现社会矛盾的平台,鼓励群众通过线下线上等多种方式反映诉求。
如今,在陕西,无论是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还是劳动关系调处、小区物业管理,或是生态环境保护、营商环境优化,都坚持强化运用法治思维和以法治方式定分止争,断事评案,切实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盘活基层治理 服务保障大局
“政府和法官说得在理、评得公道,我们服。”8月20日,谈起双方矛盾纠纷的化解过程,在安康市经营服装店的张某和王某都竖起了大拇指。
张某和王某本是非常要好的朋友。2023年,双方合伙经营童装,但未签订书面合伙协议,对双方入伙退伙、账目事务管理、利润分配、风险承担等未进行约定。因经营不善,今年3月,双方经营的童装店关门,就解除合伙协议事宜多次协商未果引发纠纷。
为确保双方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定分止争,汉滨区人民法院高新产业技术开发区人民法庭充分发挥能动司法作用,与高新区建民新城党委主动作为,一方面详细了解当事人争议的焦点,另一方面认真听取当事人对合伙出资、经营情况以及补偿的意见。
考虑到双方系朋友关系且有调解意向,其中一方也有继续经营的意愿,承办法官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4月17日,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自愿解除口头合伙协议,由一方继续经营童装店,店内所有财物归经营方所有,经营方向退出方支付7万元作为经济补偿并现场履行。
数以亿计、遍布城乡的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的“小细胞”,是激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池春水”。各类涉企矛盾纠纷化解,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对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发展壮大,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陕西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活动,全力维护法治化营商环境。2023年,全省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03922件,化解率97.7%,矛盾纠纷调处满意率96.29%。
在坚持中焕发生机,在发展中发扬光大。陕西牢牢把握预防、调解、法治、基层“四个立足”,建强综治中心“一站式平台”,健全完善机制,切实做到实处,有效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不断夯实平安建设基础,为深化全省“三个年”活动、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陕西新篇创造安全稳定环境。(记者 刘嘉 王雪峰;通讯员 曹金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