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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南海成立“河湖法官工作室”:执法治之笔添彩美丽佛山

发布时间:2024-08-17 10:26:30作者:佚名来源: 广东政法网

  

  佛山市南海区河湖法官对丹灶赤坎水库进行现场调研。

  时至8月,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仙湖氢谷小镇,绿树成荫,仙湖如镜,呈现出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

  8月15日,在第二个全国生态日当天,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下称“南海法院”)与佛山市南海区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丹灶仙湖氢谷党群服务中心,共同举行“河湖法官工作室”揭牌仪式,并签署《关于建立“河湖长+河湖法官”联动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今后,河湖长的制度优势与法官的审理职能优势,将协同转化为河湖治理效能,深深融入水环境保护的每一个细微之处,合力构筑守护生态文明的坚实屏障。

  “河湖长+河湖法官”携手护河

  作为以水为名、依水而兴的广东鱼米之乡,佛山市南海区的水资源丰富,包括丹灶仙湖在内的众多河网湖库,需要经过更专业和更全面的保护,才能合力做好南海“水文章”,以法治之力护航绿美佛山建设。

  “河湖长+河湖法官”携手护河要如何实现?在新的联动机制下,南海法院与南海区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紧紧围绕保护水资源、保障水安全、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管理保护水域岸线、强化执法监督等重点,共同建立“联合会商、河湖法官、信息共享、服务保障、联合保护、联合打击”六大机制。成立河湖法官工作室,也是其中的重要内容之一。

  活动当天,南海法院三名法官被聘任为法治副河长(河湖法官)。今后,河湖法官在依法办理环资案件的同时,将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协助配合河湖长履行河湖巡查、惩治违法、生态修复、普法宣传等具体职责,在预防河湖管理风险、妥善化解涉河湖纠纷,推动河湖治理法治化、规范化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南海法院相关负责人在揭牌仪式上表示,环境修复不但金钱成本高,时间成本也很高,亟须“治未病”。河湖法官在河湖长的带领下,可以进一步延伸履职链条,通过做实指导调解、发出司法建议等方式,系统性地做好涉河湖纠纷的预警预防和综合治理工作,把“枫桥经验”落实到化解涉河湖纠纷当中,努力做到矛盾不上交。

  依托河湖法官工作室,南海法院在严厉打击破坏河湖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同时,将通过开展环境资源案件巡回审判、发布典型案例、开展法治宣传等方式,讲好生态保护故事,让法治的力量更贴近群众,营造“人人关心河湖、人人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司法+院校”助力污染防治

  从保护河湖环境,到守护良好生态,南海法院一直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积极融入生态环境纠纷基层治理。

  根据佛山法院环境资源归口审理机制,全市法院的环境资源民事一审案件由南海法院集中审理。为提升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水平,有效解决生态环境资源损害类案件专业性强、鉴定周期长、费用高等问题,2024年以来,南海法院积极引入高校力量,专业赋能环资案件的调解和审理。

  “根据现场测试数据,安装隔音海绵降噪效果不明显,建议对单台空调外机或整体安装消声板叶进行围蔽,以降低噪音。”

  今年4月,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的高级工程师钟老师受南海法院委派与法官、专职调解员共同参与了一起环境污染责任纠纷的现场调解,钟老师从专业角度对原被告双方争议的焦点进行了分析论证,并提出了有效建议,为案件后续的调解夯实了基础。

  为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探索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今年7月,南海法院与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南海分局、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共同建立的佛山首个生态环境纠纷综合治理研究中心落户南海法院丹灶法庭,实现了院校研究资源和法院办案资源的强强联合。

  依托该中心,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的专家团队,将接受南海法院的委派开展调解工作,对环境损害成因和修复开展技术调查,为案件提供技术咨询或专家论证意见。南海法院通过设立在线诉调对接,指导调解实践,进行司法确认等方式,做实环境污染的源头预防和纠纷化解。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南海分局充分发挥环资纠纷化解专业作用,做好生态环境纠纷源头排查和调处。

  此外,南海法院还与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共同签订了《共建“研学用”一体环境资源纠纷处理平台备忘录》,双方将通过普法宣传、共同开展生态环境纠纷社会治理课题研究等方式,促进生态环境保护理论与司法实践相结合,为南海区的生态环境治理与污染防治提供有力保障。

  “绿色司法”助推可持续发展

  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面对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期盼,南海法院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公正审理案件,为环境治理筑起法治屏障。

  2023年,南海法院审结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被告建某公司、李某某因在某地市石灰岩矿场等地,越界、超量开采石灰岩超200万吨,非法挖损、占用矿区周边林地等9处区域,导致植被损毁、水土流失严重,造成生态严重破坏。南海法院一审判决建某公司、李某某赔偿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费用等各项费用近1.8亿元,并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2022年以来,南海法院累计办结各类环境资源民事、刑事案件51件,判处刑罚73人,判决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合计2.7亿元,以严格公正司法助力生态文明建设。

  为了提升环境资源审判水平和公信力,南海法院积极推动建立环境资源审判领域人民陪审员专家库。7月30日,首批3名具有环境资源专业知识背景的专家学者,被南海区人大常委会任命为南海法院人民陪审员。

  今后,南海法院将充分发挥环境资源专家人民陪审员的理论和专业优势,通过参与案件审理、提供技术咨询、开展业务培训等多种形式,努力提升环境资源案件的审判质效。

  此外,南海法院还与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南海分局建立完善生态环境资源纠纷诉调对接机制,通过组织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会议、对磋商达成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进行司法确认等方式,共同快速处理生态环境资源矛盾纠纷,提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及修复效率,确保生态环境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以案说法”凝聚环保共识

  “取得了环评审批,是否还应承担责任?”

  “在日常巡查中,个别企业说他们已经拿到了环评审批手续,对于我们的监管比较抵触……”

  8月13日,河湖法官蔡剑波走进社区,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为丹灶镇各社区(村)负责生态环境治理的工作人员和居民代表上了一堂普法课,并对环境侵权案件适用的法律规则、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行为的界定等问题给出了专业意见。

  “环境污染具有潜在性和隐蔽性,对于生产中可能会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并不是说取得环评审批手续就万事大吉,日常仍需要加强监管。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环境侵权适用的原则是无过错责任原则……”

  去年以来,南海法院针对环资案件审理中发现的典型案例,通过开展“送法进园区”“送法进社区”等生态环境普法活动,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对于生态环境纠纷综合治理,近年来,南海法院通过府院联动、发出司法建议等方式,延伸司法职能,努力形成生态保护合力。

  “建议贵社加强农业承包合同管理,修订完善相关合同范本。发包或出租水利行洪区域土地时,应在合同中说明该土地性质及用途,并显著提示承租人使用土地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今年8月13日,河湖法官董睿就一起因违规埋设水管导致河道沙基崩缺,河水倒灌的合同纠纷案件,向丹灶镇某社区股份合作经济社发出了司法建议,从加强集体滩涂用地管理、规范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加大对水利行洪区域监管力度、扩大普法宣传等方面,建议对方采取有力措施推进河道水环境保护问题治理。

  “青山不墨千秋画,绿水无弦万古琴。”下一步,南海法院将继续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机制,联合高校专业学术力量,共同守护好佛山的绿水青山,一同努力让绿美佛山的成色更加亮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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