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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降低行政应诉案件败诉率的浅析思考

发布时间:2024-07-20 23:12:54作者:佚名来源: 宁夏政法网

  随着全社会法治进程的推进,近年来,行政诉讼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寒假期间,笔者到某市司法行政机关进行了走访调研,对2023年某市行政机关败诉的裁判文书及部分案件进行了梳理和分析,从中发现行政应诉案件败诉率的问题所在,分析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的共性问题和不足之处,并提出意见建议。

  一、行政应诉案件情况

  行政应诉案件数量及败诉率均有所上升。2023年,该市共办理一审行政应诉案件87件,已审结71件,案件集中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和集体土地征收领域。应诉案件数同比上升20.8%,以调解、撤诉等方式实质性化解率同比增长15.7%,败诉案件18件,败诉率同比增长30.3%,其中确认强拆违法案件8件,占败诉案件总数44.4%。

  二、行政应诉案件败诉原因分析

  (一)执法程序方面。存在“重实体、轻程序”问题,不注重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听证的权利以及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的权利,未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的流程、环节和结果,没有做到“阳光执法”。

  (二)事实认定方面。行政机关存在证据意识不强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固定证据不及时,认定证据不全面,审核证据不严谨。

  (三)法律适用方面。行政机关在法律适用方面常见的问题是错误适用法律条款,未列明适用的具体法律条款等。

  (四)履职担当方面。个别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未能及时纠错,不履行或拖延履行职责,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的主动性不强。

  (五)出庭应诉方面。主要存在对出庭应诉工作重视不够、应诉准备不充分等问题。如有的行政机关未在法定期限提交证据材料,甚至不提交证据材料。有的行政机关出庭人员对相关事实掌握不清,影响了庭审答辩效果。有的行政机关出庭人员拒不配合法院调查、调解工作,致使行政争议难以得到实质性化解。

  三、关于降低败诉率的几点思考

  (一)推行败诉案件复盘机制,做到源头治理。按照“一案一复盘,一案一报告”的方式,复盘近两年来的行政诉讼败诉案件,组织行政执法人员,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程序规范、出庭应诉等方面进行全面剖析,形成案件分析报告,提出整改措施,通过法治通报、法治巡察、法治预警、法治监督、法治建议等手段推动问题整改和类案管理。建立典型问题案例库,发布月度复盘分析报告,召开各层级复盘研判会,开展案例学习,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达到“举一反三”的效果。

  (二)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优势,形成工作合力。加强政府与法院之间的协同与配合,实现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建立府院衔接和诉调对接机制,实行府院信息共享和诉调联动对接,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加强市法院、检察院的沟通联系,常态化开展联席会议,建立类案审理标准。

  (三)加强与涉案部门协作配合,加强自我纠错能力。对可能进入诉讼的行政争议和存在高败诉风险的案件,积极做好诉前研判和诉前调解,会同职能部门、法院、检察院、法律顾问等力量,召开行政争议会审研判、协调化解等联席会议,共同研讨下步举措、风险情势,综合法律规定、道德人情、社会声誉等多个方面形成处置方案,督促事权单位认真落实处置责任。

  (四)畅通行政复议和调解渠道,多元化解行政争议。加强行政复议宣传推广,构建覆盖全市的行政复议便民服务网络体系,设立行政复议联系点、开通涉企复议直通车,引导群众优选行政复议解决争议。在复议咨询阶段,围绕复议请求、事实依据,为申请人全面分析案情,消除申请人的法律困惑;主动联系被申请人综合研判案件,促成双方达成调解或自行和解,使争议化解在复议受理前。

  (五)强化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提高自身能力。是强化业务培训,定期组织全市执法人员参加法律知识轮训、法治研讨、败诉案例学习、复议应诉能力专题培训等活动,提升执法人员的法治业务和依法办事的能力。针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多发领域,组织行政开展行政诉讼实务培训及败诉案例专题培训,规范行政机关行政行为。严格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全面认真梳理答辩内容,认真制作答辩状,做到了答辩形式规范、说理充分;依法收集证据依据,制作证据依据清单,做到权责依据明确、事实依据确凿、程序依据合法,提供答辩、证据全面准确及时。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水平,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技能进行培训,提高出庭应诉能力,确保行政负责人出庭率达到100%,扩大社会影响。

  (作者单位: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


原文链接:http://www.nxzfw.gov.cn/zfxt/fxyj/202407/t20240717_8974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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