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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军出席金砖国家首席大法官论坛开幕式并作专题发言表示 秉持金砖精神 密切沟通交流 谱写金砖国家司法合作新篇章

发布时间:2024-06-22 18:54:41作者:佚名来源: 中国长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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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地时间6月19日上午,金砖国家首席大法官论坛在俄罗斯联邦索契开幕。

  当地时间6月19日上午,金砖国家首席大法官论坛在俄罗斯联邦索契开幕。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出席开幕式并作专题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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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出席金砖国家首席大法官论坛开幕式并作专题发言。

  “志合者,不以山海为远。”张军表示,近年来,金砖国家秉持开放包容、合作共赢的金砖精神,不断完善合作框架、健全合作机制、拓展合作领域、丰富合作成果,团结一心、勇毅前行,日益成为国际社会多边合作的典范。司法交流合作是金砖国家合作框架下的重要内容。此次论坛是金砖国家扩员后举办的首次论坛,希望能与金砖各国司法界同仁以此为新的起点,在坚持平等协商、互信互利、务实高效等原则的基础上,持续深化审判执行领域务实合作,共同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秉持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探索建立金砖国家司法协助的制度性安排,不断加大司法协助力度,有效打击跨境犯罪,高效处理涉外民商事争端;深入分享彼此司法经验,进一步密切在司法改革等领域的交流,强化在法院信息化建设方面的合作,提升在法官培训、案例研究、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等方面的合作水平。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愿同与会各国最高法院进一步密切沟通交流,谱写金砖国家司法合作的新篇章,为推进各国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为促进人类法治文明进步作出新的贡献。

  “‘公正与效率’是审判工作的永恒主题,统一法律适用是各国司法的共同追求。”开幕式结束后,张军围绕“完善统一法律适用机制保障司法公正与效率”作了专题发言,指出中共二十大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专题部署,对严格公正司法提出明确要求。中国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坚持成文法传统基础上,参鉴判例法的有益经验,促进统一法律适用,增强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获得感。高质量制定司法解释,统一法律适用标准。依法对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解释,有效解决困扰司法实践的难题。通过制发规范性文件,增加司法政策供给。2023年,在合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重点领域制定司法解释15件。构建中国特色案例制度,统一类案裁判尺度。充分发挥案例及时灵活、针对性强、易于把握的优势,累计发布40批229件指导性案例,供各级法院审判类似案件时参照。建设人民法院案例库,广泛收录具有典型意义和示范价值的案例并向社会公开,为法官办案提供指导、为社会公众学法提供素材、为国际社会了解中国司法提供更丰富的资料。加强和规范审判管理,健全统一法律适用机制。发挥审判委员会作用,及时总结提炼相关法律适用标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集体智慧,为法官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提供咨询参考。压实院庭长法定审判监督管理职责,发现、解决案件办理中存在的法律适用不统一问题。完善提级管辖和再审提审工作机制,将具有法律适用指导意义的案件交由较高层级人民法院审理。强化法官业务能力建设,提升统一法律适用能力。建设贯通中国四级法院的法答网,法官在线咨询、解答审判工作涉及的法律适用问题。做实做细法官教育培训工作,开展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同堂培训,促进执法司法理念和法律适用标准统一。

  俄罗斯联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伊琳娜·波德诺索娃主持开幕式并宣读俄罗斯联邦总统弗拉基米尔·普京对论坛的致辞。南非共和国最高上诉法院大法官博伊西·姆巴,阿拉伯联合酋长国联邦最高法院院长穆罕默德·本·哈马德·巴迪·达赫里,阿拉伯埃及共和国最高上诉法院院长侯斯尼·阿卜杜勒·拉蒂夫,埃塞俄比亚联邦民主共和国首席大法官特沃德罗斯·米赫雷特,印度共和国最高法院大法官苏里亚·康德,伊朗伊斯兰共和国最高法院院长穆罕默德·贾法尔·蒙塔泽里,白俄罗斯共和国最高法院院长瓦连金·苏卡洛分别作了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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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山东高院院长霍敏、新疆高院院长迪里夏提•沙依木等参加开幕式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山东高院院长霍敏、新疆高院院长迪里夏提·沙依木等参加开幕式活动。


原文链接:http://chinapeace.gov.cn/chinapeace/c100007/2024-06/19/content_1273273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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