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陕西省公安厅委员会作出《关于向史礼海同志学习的决定》,在全省公安机关开展向史礼海同志学习活动。
决定指出,史礼海同志从警以来,始终牢记初心使命,忠实履职担当,恪尽职业操守,扎根基层一线,在平凡岗位上践行了“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以奋斗的青春书写了一名优秀共产党员的使命担当,用热血和生命诠释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铮铮誓言,是全省公安基层一线青年民警的杰出代表,是全省广大公安民警学习的榜样。
决定要求,学习他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始终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践行者,忠诚履行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使命,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学习他不怕牺牲、英勇无畏的斗争精神,始终做到冲锋在前、迎难而上,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难关头豁得出来,永远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要学习他心系群众、热忱为民的公仆情怀,始终牢记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使命,真心实意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忠实践行“人民至上”理念。要学习他爱岗敬业、廉洁奉公的职业操守,始终踏实肯干、严于律己,立志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在平凡岗位上创造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业绩。
决定强调,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把史礼海同志先进事迹作为弘扬英模精神的鲜活教材,与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党纪学习教育、深化“三个年”活动结合起来,与做好各项公安工作结合起来,迅速开展学习宣传活动,鼓舞激励全省广大公安民警从先进典型中汲取力量,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顽强的作风,真抓实干、埋头苦干、善作善成,加快形成和提升新质公安战斗力,奋力推进全省公安工作现代化,为陕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公安力量。
史礼海,男,汉族,1991年4月出生,陕西省西乡县人,中国共产党党员,生前系汉中市西乡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四级警长,二级警司警衔。4月10日,史礼海同志在处置警情过程中,为保护现场群众生命安全,不幸被犯罪嫌疑人刺伤,经抢救无效牺牲,年仅33岁。(记者 张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