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北京市房山区的王女士突然发现刚刚步入青春期的女儿变得内向、厌学,容易失眠并且有轻微自虐倾向。情急之下,爱女心切的王女士在朋友的介绍下结识了所谓的“大师”。“大师”称可以通过“收集能量”的形式治疗王女士女儿的心理疾病,结果孩子的病没治好,却被骗了7.4万元。
5月28日上午,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这起诈骗案,两名被告人对于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当庭表示认罪认罚,该案未当庭宣判。
据公诉机关诉称,被告人王某、王某汇以“情绪管理”、为他人“看病”等理由骗取被害人王女士7.4万元。2023年12月26日,两名被告人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到案。
两名被告人的辩护人称,对于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没有异议,两名被告人系初犯、偶犯,具有坦白情节,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主观恶性不大,希望法庭予以从轻处罚。
“我认罪认罚,知道触犯了法律,希望审判长能从轻予以考虑。”“我知道自己错了,我家里还有即将高考的孩子,希望法庭能从轻处罚。”庭审中,二被告人对于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公诉机关认为,两名被告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诈骗被害人财物,数额较大,其二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两名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依法可以从宽处罚。被告人家属已退赔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建议分别判处两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
该案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