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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多地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

发布时间:2024-05-02 21:19:30作者:佚名来源: 陕西政法网

  

  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对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行为进行早期预防,将防治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关口前移,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意见》明确,要引导离婚案件当事人提升责任意识,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充分保护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在离婚案件中以保障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为目的,妥善处理抚养、探望、财产等相关事宜。《意见》发布后,陕西各地法院相继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

  ■ 子长市人民法院

  “不论离婚与否,作为孩子的父母,你们都要履行好孩子的抚养、教育以及保护义务。孩子的身心健康不仅是父母的期待,也是社会的希望。现在向你们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希望你们尽量避免对孩子产生不利影响。”4月16日,子长市人民法院向一起涉及未成年人子女抚养的离婚纠纷案件当事人发出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原、被告在收到《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后均表示,会慎重考虑婚姻,即使最终离婚,也会承担好照顾孩子的责任,确保孩子健康成长。

  ■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法院

  “娃的抚养费问题已经解决,现在向你们发放《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提醒你们日后要继续关心、呵护孩子的健康成长。”4月16日,耀州区人民法院泥阳法庭向因抚养费纠纷诉至法院的当事人发出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确保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和关爱未成年人精神贯彻落实到案件审理当中。

  据悉,原告李某与被告王某共同育有一个孩子。两人协议离婚后,因孩子抚养费的问题发生纠纷,诉至法院。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双方当事人离婚后,孩子一直跟随父亲生活,母亲在孩子生活中未尽到抚养、教育义务,遂立即向当事人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告知当事人要关心、关爱未成年子女,关注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的精神和物质需求,最大限度避免离婚纠纷对未成年人产生不利影响。收到《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后,双方当事人均表示,会妥善处理好孩子的抚养、教育问题,共同呵护孩子健康成长。

  ■ 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

  4月17日,南郑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向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当事人发出全市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切实将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关爱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落实到执法办案中。

  据悉,吕某与童某系再婚家庭,婚后育有一子小吕。后夫妻感情不和,双方多次协商离婚,并因小吕的抚养问题争吵不断,吕某遂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案件调解过程中,童某在没有预先征求法庭同意的情况下,干扰小吕正常上学,强行将小吕带到法庭,并在法庭外与吕某争吵。双方及亲友均要求与小吕当面对质,使小吕遭受亲情的胁迫。

  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安抚小吕的情绪,了解其内心真实想法,引导小吕以乐观积极的心态,安排好自己的学习生活,同时向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并严肃指出童某行为的不当之处。承办法官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提示当事人即使解除婚姻关系,也应当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和情感需求。童某承诺今后会妥善处理感情问题,避免对孩子产生不利影响。

  ■ 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

  “婚姻关系无论如何变化,父母都应当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给予其爱和温暖,呵护子女健康成长。”4月17日,灞桥法院向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当事人发出《关爱未成年人告知书》,引导其提升责任意识,关注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的精神和物质需求,当好合格家长,避免离婚纠纷对未成年人产生不利影响。

  这是自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后,灞桥法院发出的首份《关爱未成年人告知书》。灞桥法院将在少年法庭、家事法庭内悬挂《关爱未成年人提示》,督导未成年人父母关心关爱未成年子女,用司法温情筑牢未成年人保护的坚强壁垒。


原文链接:http://www.sxzf.gov.cn/html/15/1413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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