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绥化市明水县人民法院团结法庭审理了一起彩礼纠纷的案件,经调解女方返还男方大部分彩礼,将矛盾纠纷当庭化解。
基本案情
2022年,李某与付某经人介绍相识,2023年12月份,两人按照习俗举行结婚仪式,李某给付女方彩礼10万元。2024年1月,二人在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双方因性格、生活习惯、双方家庭等问题经常争吵,于2024年3月开始分居生活。李某认为无法继续与付某共同生活,要求付某返还彩礼,付某表示可以返还李某彩礼款4万元,剩余彩礼款不同意返还。双方就彩礼返还金额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遂李某来到法院起诉离婚,要求付某返还彩礼10万元。
调解过程
案件受理后,为尽快化解纠纷,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了解案情,并组织庭前调解,悉心作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但原、被告均表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的可能,同意解除婚姻,只是双方在返还彩礼数额上产生争议,女方付某同意返还部分彩礼,但与男方心里预期的数额差距较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承办法官了解了双方的矛盾焦点,仔细梳理资金往来等证据材料,同时安抚双方情绪,引导他们互谅互让,友好解决问题。最终二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扣除双方生活期间共同花销3万元,女方付某同意返还男方李某彩礼款7万元,并当即给付。至此,该案顺利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