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保全+调解”高效化解纠纷,所有程序环环相扣,仅仅两天时间,案件圆满解决。
原告从某与被告徐某签订《货物购销合同》后,从某如期进行交货,被告徐某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从某索要无果后,起诉至七台河市新兴区人民法院。办案法官在了解案件详情后,指导从某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对徐某的开户银行账户予以冻结。
账户冻结后,办案法官当即作出冻结裁定,迅速将案件流转至执行局,执行局干警告知双方账户冻结后会第一时间开展诉前调解。采取保全措施后,徐某主动联系执行干警,表示愿意马上还款,希望与从某和解。为彻底化解纠纷,执行干警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徐某一次性将欠款结清,从某申请解除对徐某的保全措施,两天时间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本案“未审而结”,从诉前保全到诉前调解,实现了保全与调解无缝衔接、快速办理,同时也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打出了“诉前保全+诉前调解”刚柔并济的多元解纷组合拳,切实提高了审判执行效率,实现矛盾纠纷化解的“好”“快”“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