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评论、点赞,给不良商家冲人气,从中获取非法利益。又有人因此被抓,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近日,大庆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接到市公安局网警分局下发的两条违法犯罪线索:
一是辖区内有嫌疑人购买带有大量虚假粉丝的账号,通过上家推送的抖音、快手、小红书作品链接,使用多部手机、多个账号,对社交平台账户发布的内容进行“转发、点赞、评论”,从中非法获利一万余元。
二是辖区内有嫌疑人在互联网上通过微信组建通讯组,专门用于联系上线,接收“转发、评论、点赞”业务,对他人派发,组织他人在网络上进行有偿关注、点赞,以此给不良商家冲人气、刷销量,从中赚取差价,非法获利一万余元。
接到线索后,高新分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警力,快速出击,分别在大庆市高新区某小区内将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经过讯问,二人对利用互联网实施违法犯罪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两名嫌疑人已被采取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