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法治内参! 人员查询 车辆查询 调研选题 地方中心 介绍信查询
当前所在:首页 > 案件追踪 > 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开出5000元“罚单”!她竟当庭删除证据

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开出5000元“罚单”!她竟当庭删除证据

发布时间:2024-04-13 15:32:43作者:佚名来源: 龙江政法网

  近日,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在审理谢某与杨某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时,杨某在庭审过程中利用举证、质证环节核对原告手机中保存的相关证据的机会,恶意删除双方间的聊天记录,破坏了庭审规则,干扰、妨碍了法院审理案件。鉴于杨某的行为严重影响了正常的法庭秩序,法官当庭对杨某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和依法训诫。

  法官在向杨某以案释法时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杨某随后意识到了自己的严重错误,承认在法庭上删除证据的行为是一时冲动、不懂法、不计后果所致,主动书写了具结悔过书,并表示作为母亲,想在家中照顾孩子,恳请法院宽大处理。

  为维护法律权威和正常司法秩序,结合杨某的实际情况及悔过态度,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相关规定,决定对杨某处以5000元罚款。杨某在收到罚款决定书后没有异议,主动缴纳了该笔罚款,同时感谢法院以人为本、宽大为怀,没有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并表示一定以此为戒,做学法、尊法、守法的合格公民。


原文链接:http://www.hljzfw.gov.cn/Case_Focus/content/2024-04/07/content_8981973.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治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法治内参 fznc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