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法治内参! 人员查询 车辆查询 调研选题 地方中心 介绍信查询
当前所在:首页 > 案件追踪 > 绥化市绥棱县人民法院:温情调解化矛盾 合作供热暖人心

绥化市绥棱县人民法院:温情调解化矛盾 合作供热暖人心

发布时间:2024-04-13 16:27:21作者:佚名来源: 龙江政法网

  近日,绥化市绥棱县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向供热公司供煤却未按时收到货款的买卖合同纠纷,维护了当事企业的合法权益。

  案情简介

  2021年1月25日,原告绥棱县某煤炭经销处与被告绥棱县某供热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煤炭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绥棱县某煤炭经销处自2021年1月25日开始给被告供应煤炭,数量为5,500吨,上下幅度为百分之十,每吨价格为577.50元,含百分之五增值税及运费,运到被告场地时付1,000,000元,剩余货款在2021年6月末付清。合同签订后,绥棱县某煤炭经销处共给被告交付煤炭5,365吨,价值3,098,287元,被告先后给付煤炭款1,500,000元,后双方协商,以每吨680元价格让原告运回1,291.91吨煤炭,价值878,498.80元,至此被告尚欠煤炭款719,789元。绥棱县某煤炭经销处是2017年9月29日注册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于2022年1月18日注销,吕某是原法定代表人。因与被告就给付款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故诉至法院。

  法院调解

  案件诉前初次调解时因双方情绪激动,被告不同意原告的调解意见,故未取得良好效果,案件进入诉讼阶段。在送达过程中,承办法官马琳再次跟踪送达情况,了解到被告公司近期有供热费入账,能够支付一部分货款,但现在账户被原告保全,想同原告商量能否分期支付。于是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耐心阐明当前情况及最优解决方案。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绥棱县某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前一次性给付吕某煤炭款719,789元。


原文链接:http://www.hljzfw.gov.cn/Case_Focus/content/2024-04/09/content_8982934.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治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法治内参 fznc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