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两队一室”新型警务机制改革下,嫩江市公安局新华派出所推动警务工作由“单打独斗”向“协同作战”转变。近日,该所与反恐交巡特警大队、新建派出所高效联动,成功破获一起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工文案,“两队一室”新型警务机制显成效。
日前,嫩江市公安局反恐交巡特警大队在工作中发现有人使用“逾期未检车辆使用变造的法律文书”进行检车,并将线索迅速移交至新华派出所。
新华派出所接到线索后,考虑到交警部门“逾期未检车辆法律文书”属于国家公文,立即向主管局长报告,并迅速成立专案组,经过对线索深度研判及落实专人开展核查,对涉案人员逐个研判、上追下查、关联印证,全面捋清制假网络。
最终,确认李某、王某、郑某为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主要嫌疑人。为深挖犯罪源头,理顺关系、理清层级,新华派出所案件办理队历经两个多月的缜密侦查,先后到内蒙古、吉林2省(区)5市进行证据摸排,陆续锁定了涉及此案的多名犯罪嫌疑人。
该案涉案人员多,案情复杂、取证难度较大,新华派出所综合指挥室联合反恐交巡特警大队、新建派出所合成作战,对涉案人员层层挖掘,最终摸清了各条专线的人员信息。查明以李某、王某、郑某为首在检车站中招揽“生意”,为逾期车辆未检车辆变造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完成后再通过上传系统等方式帮“客户”完成检车,并从中赚取差价牟利。
新华派出所将本案关键性证据收集固定,在交警队、新建派出所的全力配合下将该团伙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
目前,嫌疑人李某、王某、郑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公安机关提醒: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是国家机关进行社会管理活动的重要标志性符号,代表国家机关的权威,不可随意伪造、变造或者盗窃、抢夺、毁灭。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行为,都属违法犯罪,不要为了个人利益,以身试法,更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否则将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