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省委政法委以网络视频形式举办全省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培训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推进“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着力提升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履职能力。
会议指出,乡镇(街道)政法委员是基层政法工作的组织者、推动者、落实者。这些年来,全省乡镇(街道)政法委员认真履职、勇于担当,在协调推进基层社会治理、防范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维护基层平安稳定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作用,为助推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广东平安广东作出重要贡献。
会议强调,全省乡镇(街道)政法委员要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着力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政法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要大力提升履职本领,持续推进“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进一步增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能力,不断夯实基层政法工作基础。要锤炼过硬作风,强化责任担当,扎实做好基层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工作,努力为广东现代化建设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培训班上,省委党校和相关业务部门负责同志作了专题授课。肇庆市委政法委、广州市黄埔区委政法委、汕头市龙湖区新溪街道、阳江市阳西县织篢镇,分别从加强乡镇(街道)政法委员队伍建设、指导推动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开展“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以及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如何履行好职责任务等方面作交流发言。
省委政法委及各地级以上市、各县(市、区)党委政法委有关领导及业务部门同志,各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及综治中心工作人员等近万人在主会场和各分会场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