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调解员,为我们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短短一个小时就解决了困扰我多时的难题!”近日,薛某将一面印有“法治之光,温暖人心”的锦旗交到调解员郑艳波的手中,对调解员在审理过程中认真细致、公正司法、贴心为民的工作表示真诚感谢。
案情简介
廖某向薛某借款5万元,约定还款期限及利息,并由张某为此笔借款提供担保。后借款到期后,薛某多次催要无果后起诉至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诉前直通站”的工作人员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楚,建议当事人适用“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程序,经当事人同意后调解员组织双方调解。调解中,调解员分别向双方阐明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拒不偿还借款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在调解员的法、理、情多方面的耐心调解下,廖某同意还款,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完成司法确认。
锦旗不仅代表着当事人对法院调解工作的认可,也是对法院调解工作的激励和鞭策。今后,尖山区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理念,切实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