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大庆市林甸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接到群众举报:小刘和小李在朋友圈卖加特林烟花,视频中两人一边燃放,一边称还有大量现货出售。
接警后,治安大队队长张金辉迅速组织警力,很快找到二人的落脚点,并在该县王仔花园小区附近将小刘和小李抓获。
“存放烟花是违法行为,周边都是居民,如果发生爆炸后果不堪设想。”民警在小刘的车里查获60支加特林烟花。
小李今年25岁,一直在县里做二手车生意,临近年关打起了烟花爆竹的歪心思,他进购了一批加特林烟花,藏进了车辆后备箱,并找到小刘,二人一起录制视频发朋友圈。
二人交代,去年12月以来,他们在车里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并在未取得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在朋友圈进行非法售卖。
目前,林甸县公安局已对小李和小刘分别处以行政拘留7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
烟花爆竹属于危险品,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储存、运输、买卖。市民应到指定的烟花爆竹售卖点进行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