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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伦市人民法院:线上调解效率高 跑出枫桥加速度

发布时间:2024-01-14 21:25:50作者:佚名来源: 龙江政法网

  近年来,海伦市人民法院共合法庭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多元调解方式贯穿于审判全过程,坚持“调解优先 能调则调”的方式方法,将许多案情简单、争议较小的民事纠纷化解于萌芽,在高效化解纠纷便利当事人的同时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近日,共合法庭在1天内成功调解5起民事案件,其中3件系列案通过远程视频结案,最大限度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案件一 

  两起案件均是运输合同纠纷案件,二原告分别是两个案件中承运货物的车主。2023年二原告通过微信群联系到被告为其运输货物,双方确定好货物数量及运费后二原告将货物按照被告要求承运完毕。后二位车主找到被告要求给付运费,被告以其不是收货人为由拒绝支付运费。

  经二原告多次索要未果,无奈,二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剩余未付运费。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多次通过电话与双方当事人的沟通,进行调解,在得知被告远在外地无法出庭应诉的前提下,承办法官添加了被告微信,并当庭与其进行视频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双方互不让步,原告认为承运合同是与被告口头达成的,运送完毕后自然要向被告主张运费,而被告认为他只是负责介绍的中间人,货物并不是他所有,所以不应由他给付运费,双方一致争执不下。承办法官在反复的沟通过程中,对双方当事人展开耐心细致的释法析理,引导双方理性看待问题,正确处理矛盾,双方均被承办法官的耐心打动。最终,被告同意给付二原告诉请的运费款,二原告也同意被告延期2个月给付的要求。至此,该纠纷通过视频调解的方式得以圆满化解,双方当事人均对承办法官表示衷心的感谢。

  案件二 

  “张庭长帮我们挽回损失,解决了我们的难题,保障了我们的合法权益……”近日,拿到劳务费后的外地村民张某打来电话,向他表达感激之情。

  这是一起案件系劳务合同纠纷,钱虽不多,原告讨薪的时间却不短,五年前,家在南方某个农村的原告张某为被告李某提供了劳务,被告李某系某工程的分包商,当时李某因工程资金紧张,承诺工资待年末后给付,工程完工后,经双方结算工资为8000元,但被告李某迟迟不支付原告张某的工资款,并且玩起了失踪,将原告电话拉黑。这几年原告采用各种方式多方联系被告均无结果,无奈之下原告通过网上立案程序将案件起诉至共合法庭。

  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为减轻原告杜某某诉累,在取得原告同意后将案件导入诉前调解程序,因原告并未提供被告详细联系方式,承办法官委托驻院特邀调解员通过电话联系到被告户籍所在地网格员,得知被告常年不在本地居住,但是其父母尚在其户籍地并未搬迁,得知该消息后,主审法官亲自驱车和网格员前往被告父母家中,考虑到原告远在外地,开庭审理路途遥远,且该案事实、证据充分,争议不大,双方当事人亦同意调解,遂决定通过线上远程视频的方式进行调解。经过法官坚持不懈沟通,释法析理,详细说明了原告讨薪的艰难及被告如果被判决可能引发的后果,被告父母同意代被告支付所欠劳务费,并当庭履行完毕。

  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共合法庭秉承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发展理念,将非诉解决方式挺在前面,把诉讼作为解决纠纷的最后一道防线,下一步将持续深度融入基层诉源治理,延伸审判职能,促成矛盾纠纷诉前化解、源头化解,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原文链接:http://www.hljzfw.gov.cn/Case_Focus/content/2024-01/03/content_89467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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