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纠纷无小事,调解“小”矛盾,解决“大”问题。大庆法院秉持“抓前端、治未病”理念,认真落实全省法院“一要二统三抓实”工作总思路和构建“四化四解四到位”诉源治理新格局要求,扎实推进诉源治理,通过调解切实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
下水道堵塞,一楼住户将楼上邻居诉至法院
张某住在大庆市红岗区某小区一楼。9至10月,因下水道堵塞,二楼住户卫生间先后两次返水,导致张某家的棚顶漏水,进而淹泡了房门、地板、家具、窗帘等。经疏通,张某发现下水道中有一些难以溶解的垃圾,不确定是谁家丢弃。面对张某的询问,楼上四家全都予以否认。无奈之下,张某将四家住户一同诉至红岗区法院,要求共同赔偿各项损失2800元。
虽然案件标的额不大,但当事人较多,又是邻里间的纠纷,承办法官黄玉玲没有急于开庭,而是将五位当事人请到调解室,了解细节,先行调解。
之前,张某已经多次与四家邻居交涉,甚至还报警处理过,所以矛盾冲突较为激烈。在调解室中,大家你一言我一语互不相让。张某认为楼上共用下水道,都有赔偿责任。四家住户都认为自家只是正常使用,下水道堵塞与己无关,张某的损失并没有那么多,是“狮子大开口”。
黄玉玲没有急着打断大家的发言,待当事人充分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原本激动的情绪也都缓和下来后,开始劝解大家换位思考。“邻里邻居住着,咱们都多站在对方的角度想想,如果自家被下水道的污水淹泡,该多糟心啊。下水道是否通畅关系每一家的切身利益,也影响着邻里间的和睦关系。作为上下楼的邻居,更应该互谅互让、互帮互助……”
听了法官的话,几位当事人都为自己刚才的“斤斤计较”不好意思起来。三楼住户首先表达了自己的想法:“其实大家都担待一下,每个人负担的并不多,为了几百块钱闹得邻里间鸡犬不宁,真的不值得。”其他人也都表示愿意和解。在法官的协调下,楼上四户每家赔偿505元,并当场交付了赔偿款。经过三个小时的调解,这起涉及五家邻居之间的纠纷妥善化解。
暖气跑水引发邻里纠纷
赵某和李某是楼上楼下的邻居。11月1日,楼上赵某家的暖气突然爆裂,暖气水直接流到了李某家,棚顶、墙壁被浸泡,衣物、床垫、地板等物品也都受损。事发后,热力部门维修工人上门修复了赵某家爆裂的暖气,但因在赔偿数额上产生分歧,李某家物品被泡一事一直没得到解决。11月6日,李某诉至大同区法院,要求赵某赔偿家中全部损失。
诉讼服务中心受理此案后,立即介入了解情况。考虑到双方当事人以后还要长久相处,最好的办法就是协商解决,只有解开心结,才能消除矛盾。双方只是在赔偿金额上有争议,如果进入诉讼程序通过鉴定确定损失,必然会增加诉讼成本。
“你们都是楼上楼下邻居,诉到法院也是情非得已,可以使用诉前调解的方式化解矛盾。”解释了申请鉴定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金钱成本,在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后,案件指派给人民调解员王彦文进行调解。
王彦文充分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就责任如何划分、赔偿金额如何确定进行分析。“我实在太生气了,我们两家之前关系不错,他家暖气跑水把我家泡了,我让他给修复一下,拖了这么多天也没解决。天越来越冷了,我能不着急吗?”李某生气地说。“把你家泡了是不假,我也没说不赔偿啊,可你一张口就要13000元,怎么修也用不了那么多钱啊!”赵某说。
王彦文安抚双方的情绪,说:“远亲不如近邻,你们是楼上楼下的邻居,低头不见抬头见的,以后遇到啥事,都能互相搭把手,真要是因为这点小事儿闹掰了,多不值当啊!”
随后,从情入手、以法论事,告知赵某,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李某家被泡,从法律上他负有赔偿责任。“ 他家泡水我认赔,但是要的钱太多了。”赵某说。“我也不是真心想要那么多,就是看你迟迟不解决问题气得。赔偿款的事,我可以让步。”李某说。
最终,在调解员的协调下,双方当事人各退一步,赵某提出愿意赔偿李某房屋修缮款5000元,并诚恳地向其道歉,还承诺一定做好自家房屋防水层,防止再次发生类似情况。李某表示接受,双方握手言和,赵某当场支付了赔偿款。至此,这起因暖气爆裂跑水引发的邻里纠纷,仅用3个小时就得到了圆满化解。
当邻里间出现房屋漏水、噪音扰民等情况时,应及时沟通协调,受损方维权应注意保存证据,明确损失范围,避免后续成本增加;被控侵权方应查明事实,不推诿逃避,及时修复赔偿,有效解决问题、化解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