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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湿地日发布6起湿地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4-01-01 04:15:07作者:佚名来源: 安徽长安网

  11月6日是第八个安徽湿地日,今年的主题是“珍爱湿地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当日,安徽省检察院会同省林业局发布了6起湿地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一

  湿地公园内“加拿大一枝黄花”多处蔓延

  淮北中湖国家湿地公园总面积约1.58万亩。2021年2月,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相山区院)在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智慧平台上发现案件线索,初查后于3月22日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

  经调查查明:2021年2月19日,中湖国家湿地公园因不明原因发生严重火灾。检察机关使用无人机等设备现场勘验查明,火灾损害区域面积约34208平方米,焚毁物多为芦苇和绿化林木;公园内存在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防火巡查、防火能力、防火宣传不足,火灾隐患严重;“加拿大一枝黄花”在园区内多处蔓延,繁殖过度、排挤本地物种生长、破坏原有生态系统;公园附近堆积生活、建筑垃圾,已形成较大规模垃圾堆放点3处,严重污染土壤和水质等。

  相山区院于2021年3月向淮北市林业局、相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相山区城市管理局分别发出检察建议。相山区院持续跟进监督,于2021年6月邀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现场查看,一致认可整改效果。相山区院于7月2日对该案作出终结案件决定。

  典型案例二

  12条废弃船舶位于湿地保护核心区域

  合肥市是国际湿地城市,其南端的巢湖是长江下游重要的湖泊,湿地资源丰富。

  2022年底,巢湖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巢湖市院)通过政协委员参与公益诉讼“五员”工作机制,发现半岛湿地公园所属芦溪湿地内废弃船舶案件线索。结合长江船舶污染治理公益诉讼专案办理,巢湖市院通过“天地图”APP等摸排发现,巢湖多处湿地内存在废弃船舶侵占岸线问题,于2022年12月20日立案。

  经联合实地核查、调阅湿地功能分区图比对发现,12条废弃船舶所处位置在湿地保育区内,属于湿地保护核心区域,也是湿地公园的重要景观地带。废弃船舶船体不同程度破损且长满杂草,其中6艘半沉于水中,侵占湿地水域岸线空间,存在安全隐患,且船内淤积的杂物、油污和垃圾污染湿地水质,影响湿地生态环境。

  2023年3月,巢湖市院先后向湿地所在地乡镇政府及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巢湖市林业和园林建设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并组织召开圆桌会议。

  经会商,6名船主均书面承诺放弃废弃船舶所有权,并与属地乡镇政府签订代为处置协议。至2023年7月,案涉12条废弃船舶被全部移除,岸线修复一新。同年7月20日,巢湖市院作出终结案件决定。

  典型案例三

  水面建设生产设施养殖珍珠

  安庆沿江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位于皖西南,总面积50332公顷,小生境多样,是长江中下游湿地保护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

  2022年1月20日,安庆市人民检察院从安庆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获悉,安庆沿江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内风响赛圩珍珠养殖污染环境问题被列为安庆市“严、重、促”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将该线索交桐城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桐城市院)办理。

  桐城市院依托“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联合林长办对该问题调查了解到,承包人钱某某为养殖珍珠已投入数百万元,尚未获得收益。

  考虑到实际情况,桐城市院建议林业部门先与承包人沟通,商议整改方案,以最小代价完成整改。2022年4月7日,桐城市院现场查看发现,风响赛圩珍珠养殖问题整改无明显进展。2022年5月17日,桐城市院就该湿地珍珠养殖问题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5月20日,桐城市院组织召开磋商会,推进整改。

  桐城市院于2022年6月9日及8月23日先后向嬉子湖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嬉子湖镇政府)、桐城市林业局制发检察建议。

  2022年12月12日,桐城市院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人大代表现场“回头看”,确认风响赛圩珍珠养殖已全部拆除完毕,整改效果良好。同年12月14日,安庆市林业局、安庆市生态环境局经现场核查,认为该珍珠养殖问题已整改到位,予以验收销号。同年12月16日,桐城市院作出终结案件决定。

  成效: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双赢

  湿地也被誉为“地球之肾”,具有涵养水源、净化水质、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维护生物多样性等重要生态功能。

  安徽省湿地总面积104.18万公顷,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7.47%,是湿地资源较为丰富的省份之一。

  在全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新闻发布会上,相关负责人曾介绍,2022年,安徽环巢湖十大湿地全面建成,湿地综合效益逐步显现。2023年,安徽加强湿地保护、修复、利用等活动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破坏湿地的违法行为,推动建立湿地联合执法与监管协作机制,提升湿地保护法治化水平。

  大皖新闻记者了解到,安徽省检察院会同省林业局发布的6起湿地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中,包括4件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1件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案件和1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在办案中,安徽省检察院指导各院注重以“检察建议+调研报告”形式,既推动相关湿地问题解决,又保障好群众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双赢。

  大皖新闻记者 赵琳 赵明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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