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25日上午,北京四中院依法在线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毕某诉被告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公房承租人变更答复一案。该案由四中院院长单国钧主审,东城区区长周金星作为被告行政机关负责人通过云法庭出庭应诉。
该案系由原告毕某申请变更公房承租人引发的行政争议。毕某一直与爷爷、父母生活在涉案公房内,毕某的爷爷系该公房原承租人,已于2019年去世,毕某父亲亦于2022年去世。毕某认为,其目前已符合公房承租人变更条件,便向东城区政府下属的房屋管理机构申请变更自己为涉案公房的承租人。房屋管理机构经审核作出答复,认为原告毕某系未成年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还在接受义务教育阶段,暂不予办理更名手续。原告毕某对该答复不服,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
庭上,合议庭确定了案件争议焦点为“原告作为未成年人是否符合公房承租人变更条件”并围绕被诉答复的程序、结论是否合法等内容展开审查,双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充分发表了意见,诉讼权利得到了有效保障。
周金星区长全程参与庭审,并在最后陈述中表示,直管公房管理政策性较强,缺乏专门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造成了公房管理中关于承租关系变更方面的矛盾、纠纷较为突出,区政府将进一步加强改进公房管理工作,通过规范相关管理制度、细化管理流程和环节,更好地落实管理责任,同时提高公房管理单位的业务能力和水平,积极应对和依法处理公房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该案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