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由“孩子间”到“家长间”
“因为孩子之间玩闹,我们作为家长不但没有妥善处理,还大打出手,在孩子面前作出错误的示范,实在不应该。”当事人在公开听证会上向检察官致歉。
这是怎么回事呢?一切还要从一起小孩间的嬉戏说起。
2022年6月,住在同一小区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与被害人吕某某因孩子之间玩闹发生厮打,其间,张某某将吕某某推倒致吕某某腰部骨折,并抓伤吕某某面部致其右眼外划伤。经鉴定,吕某某腰部骨折达到轻伤二级,面部损伤为轻微伤。2023年2月,公安机关以故意伤害罪将案件移送至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办案
解除积怨修复邻里关系
“我们通过审查发现,本案系典型的邻里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如果简单一诉了之,不但会加深双方积怨,还可能产生负面的社会效果。如何化解双方矛盾,修复邻里关系,这是本案的关键所在。”承办检察官向记者介绍。
在明确办案思路后,承办检察官积极为双方当事人“传话”“搭桥”,但在促成和解过程中,发现双方存在的矛盾较大。初来时的被害人吕某某怒气冲冲,并把因家庭琐事、身体病痛而产生的怨气都发泄出来。“在第一次接待被害人吕某某时,她的情绪十分激动,强烈表达了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的不满,我们在了解她的诉求后,积极平复她的情绪并和她作进一步沟通。”承办案件的检察官说。
承办检察官先算“打架成本”,平息了双方情绪。一方面对张某某进行充分的释法说理,让其了解所犯错误及法律后果;一方面详细了解吕某某生活情况,认真细致倾听吕某某的意愿和诉求,通过数次与张某某、吕某某沟通交流并耐心讲解,针对双方的思想症结,为她们作出客观详细的分析。张某某充分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表示愿意对吕某某进行赔偿,吕某某也谅解了张某某,自此,双方握手言和。今年5月,铁西区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最终,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