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总经理赵磊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一案,由北京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交办,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赵磊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赵磊身为国家工作人员,伙同他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