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下午,北京顺义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于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中华女子学院百余名学生旁听庭审。法院认定于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1。7万元等。
借用前同事账号下载1。3万份简历并出售非法获利1。64万元
于某与孙某共同在北京某人力资源公司任职,该公司职员均使用某通讯软件进行办公,软件内含有公司的个人简历资源库。2022年5月末,于某离职,公司将其通讯软件账户注销。
为寻找新工作,于某开始准备个人简历,他想参考一下前公司老板们的简历信息,便向前同事孙某借用其通讯软件账户,孙某未曾多想便将账号密码告诉了于某。
登录孙某账号后,于某见资源库内个人简历可任意下载,便滋生了转卖个人信息获利的想法。2022年6月29日至7月15日期间,于某利用孙某通讯软件账号,从公司招聘系统内下载包含个人信息的简历1。3万余份,通过将部分简历出售给他人非法获利1。64万元。
受害公司通过后台日志监测到有人在非工作时间、非工区IP大量下载个人简历信息,遂报案,后于某被公安机关查获。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于某非法获取并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且于某的行为侵害了不特定多数人的个人信息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3+4”合议庭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认罪认罚
“现在开庭!”随着清亮的法槌声响起,4月11日下午,顺义法院公开审理了被告人于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刑庭庭长宋素娟担任审判长,与刑庭法官刘琳琳、张伊及四名人民陪审员组成七人合议庭审理。中华女子学院百余名学生现场旁听。
庭审中,审判长宋素娟从容把握庭审节奏,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有序推进。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数量、违法所得数额、赔偿金数额、被告人的量刑情节等”焦点问题,充分举证、质证,发表陈述及辨论意见。
合议庭休庭合议后,当庭宣判:被告人于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1。7万元,没收违法所得;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判决被告于某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赔偿公民个人信息损失1。64万元。
“自己一时的鬼迷心窍却给众多受害者的个人信息造成了巨大的隐患,我知道错了,以后绝不再犯。”被告人于某认罪认罚,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愿意接受法律制裁,并主动履行相应民事责任。
庭审现场秒变普法课堂沉浸式接受法治教育
“大家要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同学们要充分掌握个人信息安全防护技能,不点击陌生链接,不下载来路不明程序、不转发有害信息,保护好个人账号和密码,防止信息泄露,同时也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妥善处理包含个人信息的缴费单据、快递单、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避免被恶意利用。”庭审结束后,宋素娟庭长为学生们开展了一节生动普法课堂,结合本案审理情况,围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定罪量刑的标准、法律后果对《个人信息保护法》进行了深入解读,就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审理程序进行了详细介绍,并就如何有效防范个人信息泄露进行温馨提示。
“通过旁听此次庭审,我内心有很大触动,认识到有些不理智的行为可能触犯法律,今后要增强法律意识、遵纪守法。”活动结束后,学生们纷纷表示通过此次旁听庭审直观地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违法带来的惨痛教训,加深了对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知识的理解和认识,日后会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
活动结束后,宋素娟庭长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本案系一例典型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顺义法院通过对犯罪嫌疑人准确定罪量刑,并就民事侵权行为判处赔偿道歉及赔偿损失,彰显了司法机关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保障人民群众信息安全的决心和力度,也通过组织学生旁听庭审,让震慑更直观、警示更深刻,帮助学生们树立起尊法、守法、用法的法治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