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马利民
发源于重庆市永川区黄瓜山境内的大鹿溪河是长江上游重要的一级支流,在四川泸州境内河道长度约30千米,流域面积近170平方千米,涉及人口近5万人。
“又见面了!”2021年12月16日,在川渝交界的大鹿溪水域某农产养殖基地现场,来自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人民检察院、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检察院的5名公益检察干警再次集结。这是大鹿溪水域生态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立案以来,两地检察机关联合开展的第4次跟进监督行动。
谋定而动铺好合作之路
2020年9月,合江县检察院收到永川区检察院移送的公益诉讼线索,称位于合江县辖区内大鹿溪水域的某农业养殖公司生产基地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直排养殖尾水污染周边自然水域的情况。
受理线索后,合江县检察院迅速派出干警前往现场开展调查工作,但时值该养殖公司休整期间,并未获得直接证据。
“随后我们联系了永川区检察院,达成‘携手共进发展,助推川渝共建’的共识,将两地连接区域山、水、林、渔均纳入检察监督范畴,形成长江上游生态保护川渝检察合力。”合江县检察院办案干警告诉《法治日报》记者,“我们相信,只要密切关注大鹿溪水环境质量,强化排查力度,落实对污染隐患企业的长期监督,就一定能把污染水域的‘罪魁祸首’揪出来。”
检察建议发挥监督效力
2021年2月初,合江县检察院收到县河长办移送线索,称大鹿溪合江出境段水质监测异常。
检察干警立即将河长巡河反馈的情况与2020年9月永川区检察院移送的线索进行核对,发现高度一致,于是迅速启动再调查。经调查发现,某农业养殖公司种植养殖基地在生产过程中将肥水养殖后的尾水通过排水管道直排大鹿溪河,直排口周边自然水体抽样检测数据显示水体环保指标超标,水质明显浑浊,散发腥臭气味。
2021年2月18日,合江县检察院向该公司所在地政府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要求其切实履职,及时采取措施防治水污染,消除企业直排养殖尾水对自然水系的污染影响,维护好当地水系的生态环境和生态平衡。
收到检察建议后,当地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调查组,指导和督促企业制订整改计划,通过建设雨污分离管道、永久性封堵外排口、扩容升级尾水收集池等措施消除污染隐患。
集思广益助力产业升级
在整改阶段,合江县检察院邀请永川区检察院干警、合江县河长制办公室联络员,先后3次对整改情况跟进监督。
2021年4月,该养殖基地减少养殖规模,封堵外排口,养殖尾水外排情况消失;8月,雨污分离设施完成,在养殖基地西北面和东北面高地形成防水带,避免养殖池、尾水池漫灌;10月,该公司完成养殖结构调整,减少污染型养殖,加大绿色育苗养殖投入,升级尾水扩容自滤,在专家的建议下,还建成养殖尾水用于农林灌溉的循环利用系统。
至此,大鹿溪水域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养殖尾水排放污染隐患已排除。“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公共利益及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的目的已达到,检察机关诉前检察建议得到充分落实,可以结案。”负责该案的检察干警们终于松了一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