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上午,郴州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通报今年以来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和跨境突出犯罪工作开展情况。市委宣传部三级调研员麻杰主持新闻发布会,市协调办主任、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曹忠作新闻发布。湖南日报郴州分社、红网郴州站、郴州日报、郴州人民广播电台、郴州电视台、郴州新闻网、今日郴州、广电郴州、郴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应邀参加发布会。
情况通报
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将反电诈工作列入“一把手”工程,作为市域治理“重头戏”部署推进,积极构建“党政主管、综治主导、行业主责、公安主打、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不断压紧压实责任,坚持“打防管控宣帮”一体推进,推动打击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截至5月底,全市共侦破12类电诈案件290起,刑拘428人,分别同比上升141.67%、54.51%;三类黑灰产案件破案394起,刑拘743人,分别同比上升85.85%、23.22%;清理可疑手机卡147.6万张,管控银行卡276万张,止付15.17亿元,冻结近7000万元。
一是突出依法严惩,全力打击电诈犯罪取得阶段性战果。市委政法委牵头公检法建立联动协作机制,确保应打尽打、应罚尽罚、应判尽判。市公安局突出打击主业,深入开展“雷霆反诈2022”专项行动,各项打击破案指标显著提升。市检察院对重大复杂案件依法提前介入,全力引导侦查取证,“帮信罪”案件数跃居全市检察机关所办批准逮捕案件第二位,同比增长1倍。市中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从严判决电诈犯罪及其关联犯罪案件260件364人,判处罚金数额264万元,判处追缴非法所得数额187万元。其中,判处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23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341人。
二是突出行业治理,监督管理电诈犯罪发挥重要作用。市公安局会同市工信局、中国人民银行郴州市中心支行、郴州银保监分局、三大通信运营商持续加大对非法出租、出借、出售、购买“两卡”人员的惩戒力度,建立健全行业主管部门、企业、用户三方责任制,完善行业内部监督管理及责任倒查制度。今年以来共惩戒涉“两卡”人员7139名,抓获行业内部人员14名,清理可疑手机卡147.6万张,管控银行卡276万张。
三是突出预警反制,宣传防范电诈犯罪实现新突破。充分运用国家反诈中心、互联网企业预警等信息抓好精准预警劝阻工作,市反诈中心共预警劝阻23万余条,止付15.17亿元,冻结近7000万元。大力推广“国家反诈中心”APP,持续推进无诈社区创建,我市“国家反诈中心”APP已注册用户99.15万户,实名用户72.38万户,每百名常住人口实名推广率达18.38。
四是突出源头管控,教育劝返电诈犯罪效能持续深化。加大滞留境外涉诈重点人员的教育劝返力度,按照“乡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的要求,地毯式反复开展劝投工作。严格涉诈高风险人员护照申领审查管理和出境管控措施,坚决切断外流犯罪通道。截至5月底,我市已教育劝返滞留境外涉诈高危人员1426人。
下一步,全市公安机关将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协调小组职能优势,以雷霆之势持续加大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打防力度,坚决维护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幸福感。
典型案例
【案例一:冒充金融客服诈骗案】
2022年3月,临武县公安局接公安部下发电信诈骗线索称:临武县城内有诈骗窝点。接报后,临武县局积极开展分析研判,经工作,发现临武籍李某龙在临武县城发展了多个以冒充金融客服帮助贷款的引流诈骗窝点团伙。3月28日,经过精心研判布置统一收网,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19人。经查:2021年1月至3月,犯罪嫌疑人李某龙与境外上线取得联系在国内陆续组织20余人,分设4个诈骗窝点,通过冒充金融客服以可以帮助贷款的名义将受害人引流给上线,并且跟上线配合,对受害人实施诈骗。自2021年1月以来该团伙作案近百起,涉案金额数百万元。目前该团伙已有26名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二:冒充公检法诈骗案】
2022年4月29日,桂阳县公安局接李某某报警称其被诈骗了24万元。经调查:犯罪嫌疑人冒充公安民警身份以李某某涉嫌洗黑钱为由,要求李某某按提示操作自证清白。李某某按要求下载了指定的一款手机投屏APP并通过投屏方式让犯罪嫌疑人查验其手机银行流水能否正常贷款,同时按照犯罪嫌疑人指引通过手机银行贷款了20万元,因李某某下载了投屏APP,导致犯罪嫌疑人能实时操作李某某手机,待李某某回过神时发现4万余元存款和刚贷出来的20万元均已被对方转走。桂阳县公安局接到报警后,第一时间进行止付冻结,成功为受害人李某某止付10万元并返还至其账户。目前该案已抓获一名犯罪嫌疑人并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已退赃4.2万余元,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三:冒充公司法人诈骗案】
2021年4月28日,受害人廖某某收到一封自称是某公司法人的邮件,廖某某进入了邮件内的QQ群后,按照冒充某公司法人的犯罪嫌疑人要求,从公司账户中转账200万元至犯罪嫌疑人提供的账户,后廖某某发现自己被骗随即报警。接到报警后,郴州市公安局自贸区(白露)分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案组,市局反电信诈骗中心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对案件的资金流水往来进行分析研判,呈现出一条涉及几十个银行账户的洗钱网。目前,该案4名犯罪嫌疑人已经全部到案并因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案例四:刘某某等人电信网络诈骗案】
2020年年底,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唐某某通过网络与一境外网络犯罪团伙建立了联系,由对方联系诈骗盘、网赌资金,刘某某、唐某某提供银行卡接收资金进行取现后购买虚拟币再转给对方进行洗钱。以每10000元抽利800元左右的价格,持续为境外网络犯罪非法资金提供支付结算服务。随后,该团伙先后聘请朱某山等7人为车手、卡商代理,并安排人员专门看守供卡人,团伙主要成员为躲避侦查从不使用自己的银行卡进行“跑分”,而是以高额的佣金为诱饵大肆招揽“跑分”洗钱下线。2022年4月8日清晨,永兴县公安局将相关人员一举查获,截至查获之日,该团伙共帮助境外网络犯罪集团洗钱数千万元,非法获利数百万元。目前,该案李某某等12人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永兴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五:蒋某辉等人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
2021年12月,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在梳理案件线索时发现,一家名为郴州市某某网络科技经营部的公司在58同城、BOSS直聘等招聘网站上大量招聘客服,然而该公司经营范围内并无实质业务。民警通过调查发现,所谓的客服上班内容就是在“刷抖音”和与他人聊天,疑似在为诈骗团伙“吸粉引流”。通过大量研判分析和调查取证,民警初步判定,这是个专门为诈骗团伙提供前端服务的犯罪团伙。2022年1月14日,北湖分局对该团伙的核心成员进行集中收网,当场抓获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的犯罪嫌疑人10名,查扣大量手机、银行卡等作案工具。目前,该犯罪团伙内10名犯罪嫌疑人均因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原文链接:http://gat.hunan.gov.cn/gat/jwgk/jwzx/jqfb/202206/t20220616_262643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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